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沙田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相关内容,现就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规定》的背景
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行政决策机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目标之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也在市级层面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出了更为具体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最新工作要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提高我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在结合外地先进做法和实际经验的基础上,我镇出台了《沙田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9章52条,对我镇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前期调研、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全过程记录与立卷归档和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涉及面广,立规中难以穷尽列举。《规定》采取的是“目录”的管理方式,即对纳入《沙田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应依照《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此外,将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文件对决策程序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突发事件应对等,明确规定不适用《沙田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二)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职责分工
镇政府加强决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镇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规定》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工作。决策承办单位负责组织落实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前期调研、专家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工作;决策执行单位负责具体落实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执行工作;镇法制机构负责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镇监察室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过错责任追究工作;镇综合档案室负责对决策承办单位档案室的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其他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相关配合工作。
(三)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
1.公众参与。《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业性、科学性较强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负面影响及风险分析等方面进行论证,并规定了论证的方式和决策承办单位的工作要求。
2.专家论证。《规定》明确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对具体方式和意见反馈机制进行了规定。
3.风险评估。《规定》明确应当对可能存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公共安全、财政等风险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并对风险评估的程序、内容等进行了规定。
4.合法性审查。《规定》明确决策承办单位报请镇政府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之前,应当提交镇法制机构及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对合法性审查的五项提交材料、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等进行了规定。
5.集体讨论决定。《规定》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镇政府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并对报送的具体材料和意见表达等进行了规定。
(四)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全过程记录与立卷归档
为全面记录、反映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活动,《规定》明确了决策承办单位或决策执行单位在重大行政决策及执行过程中,通过书面、电子设备等手段,对决策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在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公布后60日内,按照有关档案法规定进行立卷归档。
(五)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责任追究
为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倒查机制,《规定》还对未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