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为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发展需要,今年拟对外公开招聘1名普通聘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东人发[2017]3号文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现场报名。填写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普通聘员报名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应聘人员须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同版)。
(5)报考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单位证明等)。
(6)现就职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公司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公司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上午09:00至下午17:00。
3、报名地点:东莞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附楼六楼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东莞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入围。
1、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1月16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东莞南城区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副楼六楼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在笔试成绩入围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面试人员达不到1:3,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面试人员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参加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成绩排名第一的为拟聘用考察人员。
(四)考察
东莞市卫生统计信息中心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拟聘用考察人选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市人力资源局审批后办理手续。
(八)结果备案
在签订聘用合同后,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陆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站查询。
(三)拟聘人员外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未能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职称确认的,取消拟聘人员资格。
联 系 人:赵广宇
联系电话:23281381
附件:附件1东莞卫生统计信息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普通聘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