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上午,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疾控中心召开全市公立医院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动员会,市政府副市长喻丽君,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市纪委驻局相关负责人等出席会议,全市各镇街(园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市卫生计生局直属单位、镇街公立医院有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以及全市社保定点民营医院负责人约400人参会。
本次药品采购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推进医改工作,加快实现建设“新时代 新征程 新东莞”奋斗目标的重要举措。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旨在破除以药养医,压低药品采购成本,遏制医药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为下一步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疗机构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腾出空间,进而使医疗机构摆脱逐利性,往公益性发展。
会上,喻丽君副市长强调,我市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实施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是积极贯彻国家和省的指导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是全面深化我市医改工作的关键环节,更是有效控制药品耗材招标价格严重虚高的必然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积极配合,努力完成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任务。
市医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改革中,我市挂靠深圳市确定的药品供应平台进行采购,参照执行深圳市集团采购“两法一规”等相关规定,由深圳市确定的第三方药品集团采购组织负责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药品的集中、带量、限价采购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按照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改革的要求,2017年内实现采购信息联网对接,完成上线运行,并于2018年6月全面落实。通过本次改革,实现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优化医药购销领域廉政风险防控、降低药品供应价格、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等四个目标。
随后,市纪委驻局机关相关负责人就改革纪律问题进行了强调。要求医疗机构抓好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启动后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加强考核评估,主动公开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卫生计生局要做好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