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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普法责任清单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8-09-03 14:40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8年8 月 31日
单位 序号 普法
对象
普法
目标
具体举措 普法内容 责任
科室
共性普法内容 个性普法内容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1 重点加强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公务人员、医疗卫生人员及面向群众和社会的法治宣传教育。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系统从业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全面增强,营造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一)局成立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政策法规科负责制订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七五”普法实施计划和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面上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各科室做好专业法律宣传工作,牵头制定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局宣传科负责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卫生计生普法工作,重点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局直属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职责;局人事科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以及落实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其他各科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负责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相对人的卫生计生法制培训及宣传,具体分工按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执行。
(二)各单位成立相应的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定期向市卫生计生局汇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三)创新方式方法,狠抓工作落实。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六进”主体活动相结合、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利用各类卫生计生宣传日、宣传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针对不同人群创新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效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册、宣传单张等传统传播形式以及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单位公众网站平台,加强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开展督查指导,确保取得成效。各单位普法机构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领导干部要领导和支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普法工作必要的经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纳入“七五”普法考核验收重要指标。切实拓宽普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坚持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使法治精神深入广大干部职工之中,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本部门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局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实施,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三)制定本部门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工作责任部门、法律顾问和本部门(系统)宣传阵地作用,把普法工作融于执法或服务全过程。
(四)加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
(五)组织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和省、市普法办组织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普法活动。
(六)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行业宣传日(周、月)、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每年集中开展一次以上专题普法活动,持续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七)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加强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广泛开展本部门(系统)德法共建活动,着力推进机关法治文化建设,鼓励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
(八)加强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向局政法科汇报本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每年第一季度前向局政法科报送普法工作计划,年底前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监督和考核验收工作。
负责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办公室
2 负责预算法、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规划和财务科
3 负责审计法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审计科
4 负责统计法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信息与统计科
5 负责制订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普法实施计划和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面上普法工作的具体组织,配合各科室做好专业法律宣传工作,牵头制定局机关普法责任清单。负责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政策法规科
6 负责医改政策文件的宣传。 体制改革科
7 负责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传染病防治法等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卫生应急办公室
8 负责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血吸虫病防治条例等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疾病预防控制科
9 负责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10 负责献血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护士条例、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广东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医政(科教)科
11 负责中医药条例等中医药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中医科
12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基层指导科
13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涉及本科室职责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科
14 负责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等及相关配套文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涉及本科室职责内容的宣传。 妇幼健康服务科
15 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放射性同位数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法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综合监督科
16 负责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实施条例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
17 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涉及本科室职责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考核评价科
18
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涉及本科室职责内容以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科
19 面向社会和公众的卫生计生普法工作,重点通过各种媒体广泛普及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知识。 宣传科
20 负责公务员法制培训考核工作以及落实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重点宣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负责临时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相关管理规定的宣传。 人事科
21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普法工作的组织实施,履行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职责,重点宣传党内法规及相关配套文件。 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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