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
景区简介

2017年大屏嶂森林公园部门预算

2017-02-20 15:21:03

目录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总体规划;负责森林旅游策划开发、文化推介宣传以及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森林防火以及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设施维护、林相改造、园区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相关集体林地控制和管理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财统股、治安股、规划基建股、资源管理股、社区管理股、黄江景区管理股、塘厦景区管理股8个股室。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情况

2017年,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有事业编制数53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3人。另外,有离退休61人,聘用人员53人,未过渡聘员64人。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375.16万元。收入方面: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375.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69.07万元,年初结转40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0万元。支出方面:农林水支出3889.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03万元。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69.0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545.9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157.1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3969.07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3889.04万元,占97.98%;住房保障支出80.03万元,占2.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 农林水支出

(1)林业

①林业事业机构(科目编码:2130204)2017年预算数为1890.4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6.03万元,增长29.98%。

②森林培育(科目编码:2130205)2017年预算数为50.55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64.54万元,下降56.08%。

③森林资源管理(科目编码:2130207)2017年预算数为1815.80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73.23万元,增长10.55%。

④林业防灾减灾(科目编码:2130234)2017年预算数为132.2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0.76万元,下降13.57%。

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

①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2017年预算数为80.0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2.03万元,增长66.73%。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70.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8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四、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0.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2万元,公务接待费25.35万元。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国组团数0个,0人次,本部门2017年计划出境组团数0个,0人次,计划购置公车0辆,公车保有数为4辆。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减少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车购置费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减少2.82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本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4375.16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437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69.07万元,占90.72%;年初结转和结余406.09万元,占9.28%。

(三)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437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7.45万元,占53.65%;项目支出2027.71万元,占46.35%。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31.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1.57万元,占10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本部门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69.0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