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概况
机构介绍
机构设置
根据东机编[2009]30号文,市国营大屏嶂林场并入市大屏嶂森林公园管理处,保留市国营大屏嶂林场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市大屏嶂森林公园管理处为公益性事业的单位,正科级建制,直属市林业局管理。
一、大屏嶂森林公园管理处的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森林旅游策划开发、旅游文化推介宣传;
(三)负责园区安全管理、森林防火以及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园区设施维护、林相改造、园区绿化、环境卫生等工作;
(五)负责园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六)负责园区相关镇集体林地控制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园区现有工商业、社区及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改革后大屏嶂森林公园管理处的主要任务,分别内设6个股(正股级),同时根据辖区面积、范围和出入口情况,设置两个景区管理股(正股级)。
(一)内设股
1、综合股
负责场森林公园行政管理,承办文电、调研、档案、保密、统计、会议、信息、接待等工作;负责森林公园旅游规划设计和管理、旅游文化建设和宣传等;负责森林公园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劳动社保、计划生育、纪检监察、信访、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工作和工、青、妇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财统股
负责森林公园的财会工作,编制财务预算计划;监督资产及财务资金使用,做好财会、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管理审核园区的各项收支。
3、治安消防股
负责森林公园包括职工住宅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处理园区内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负责园区出入口、各景区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园区出入口、各景区秩序管理工作;负责巡护森林资源、园区绿化以及各项设施;负责园区森林消防工作和应急抢险救伤等工作;负责防范园区内“三乱”工作。
4、规划基建股
负责森林公园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园区服务设施、安全卫生设施规划、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水、电、通讯、广播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5、资源管理股
负责园区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林相改造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开展苗木良种培育、推广和新技术应用工作;负责森林公园内林地保护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公益林建设、效益检测和管理工作;负责园区环境绿化工作。
6、社区管理股
负责职工居住区的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区稳定;负责职工居住区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及时调节民事纠纷;负责职工居住区的内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和居民教育管理服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园区内企业、商铺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园区内的饮食卫生、饮用水源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园区环境卫生和清洁管理工作。
(二)景区管理股
1、塘厦景区管理股
负责管理好塘厦辖区内治安;森林防火工作;协助管理处抓好森林公园出入口次广场的绿化、森林防火、环境卫生等工作,保证道路畅顺;负责园区内道路设施的维护和小规模维修工作;沟通协调协调与相关镇关系,维护园区和谐环境。
2、黄江景区管理股
负责管理好黄江辖区内治安;森林防火工作;协助管理处抓好森林公园出入口次广场的绿化、森林防火、环境卫生等工作。保证道路畅顺;负责园区内道路设施的维护和小规模维修工作;沟通协调协调与相关镇关系,维护园区和谐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