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街道“2·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_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信息_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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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街道“2·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9-05-15 15:24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192270918分,在东莞市南城街道袁屋边宏成国际家居装饰城B10街中央走道顶篷透光瓦处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事故共造成一人死亡。

为查清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严肃追究事故责任,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922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南城街道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南城街道监察室、商务局、住建局、公安分局、应急分局、总工会、袁屋边社区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南城街道“2·2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聘请相关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查找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基本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有关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东莞市众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宏成国际家居装饰城B61楼及2楼共约1080平方的铺位,并委托东莞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饭菜真湘”餐饮店的室内装修。双方于2019115日签订装修合同,工程总金额为146万元整,约定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伤害责任由东莞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死者周义平经穆森公司员工聂环介绍,于2019223日到东莞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到上班,具体负责“饭菜真湘”工地的现场管理,安排工人施工、工人劳动薪酬、联系建筑材料的供应等,与穆森公司负责人口头约定以每月固定工资5000元及工程总报价的百分之三作为薪酬。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装修工程施工单位:东莞市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730440366J,地址位于东莞市厚街镇桥头社区新屋村富新商业城184号,法定代表人肖贝贝,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成立日期20180530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为承接室内外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金属门窗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设计;设计、制造、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具有广东省装饰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资质经营范围为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贰级,可从事资质许可证范围以内相应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工程设计、室内设计与施工和业务有关的项目。

2、装修工程施工委托单位:东莞市众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2P9391H,地址位于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七路118209室,法定代表人曾家国,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成立日期20181225日,经营期限长期,经营范围为餐饮服务,餐饮管理。

(三)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一)现场勘察情况

1、事故发生于南城宏成国际家居装饰城B区六栋,坠落点位于B区十街走道的顶篷采光瓦处(图1),距离地面高度11.2米。坠落位置位于B区十街走道(图2)。


1 坠落点照片


2 坠落位置照片

3 坠落位置平面示意图


4 坠落位置剖面示意图

2、该顶篷采光瓦有二处被踩塌(图5),二处踩塌的采光瓦下部未安装防坠落设施。


5 踩塌的采光瓦照片

3、三楼临建仓库楼梯边上的窗户(图6),楼梯护栏上留有人员攀爬的脚印(图7)。该窗户距离三楼临建仓库楼梯平台高3.5米,人员可以从楼梯护栏攀爬到窗户下的平台,再通过窗户爬到B区十街走道的顶篷上。


6 楼梯边上的窗户照片


7栏杆上攀爬的脚印

4B区六栋一层入口、二层正进行内部装修(图8),一层入口正安装楼梯,二层正进行拉线槽,电线还未安装。


8 内部装修照片

5、事故现场附近顶篷下面走道有设置监控摄像头,显示22791832秒,周义平从南城宏成国际家居装饰城BB区十街走道的顶篷透光瓦坠落地面。顶篷上面无监控摄像头,无法记录事故发生经过。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

(一)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9227日早上8时许,周义平给工人们分配工作以后,工人们开始各自干活。周义平未向任何人交代过去向,通过三楼临建仓库楼梯边上的窗户爬到B区十街走道的顶篷上,踩塌顶篷上的采光瓦坠落到一楼的水泥地面。918分许,宏成国际家居装饰城B区附近的人员发现周义平坠落到地面,立即拔打了120电话。120救护人员到场抢救后,周义平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接到事故报告后,南城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分局、袁屋边居委会相关单位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和保护,进行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并责令该工地停止施工。事故发生后,事故相关单位与死者家进行沟通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目前,事故善后处理和赔偿工作已全部完毕。

(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周义平,男,48岁,身份证号码:XXX,江西省瑞昌市人。截止目前,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3万。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性质

(一)调查情况

1、东莞市众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东莞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合同内容包括B6栋一层入口和二层的室内装修,包含水、电、卡座等室内的装饰工程,不涉及事故发生地B区十街走道的顶篷区域。

2、死者周义平经老乡聂环介绍,于2019223日到东莞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报到上班。周义平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工地施工质量和进度,以及跟甲方现场沟通协调,具体负责饭菜真湘工地的现场管理,安排工人施工、工人劳动薪酬、联系建筑材料的供应。

32019227日早上8时许,周义平给现场另外8名东莞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水电、泥水工人分配工作任务以后,工人们开始各自干活。周义平未向任何人交代去向,东莞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没有安排B区十街走道的顶篷施工任务,也没有人安排周义平到该处工作。事故发生后,该公司及现场施工人员才知周义平从顶篷上坠落。

4、周义平坠落时未系安全带、未采取安全防坠落措施。

(二)事故发生原因

死者周义平擅自冒险进入非施工区域的顶篷上,踩塌顶篷上的采光瓦坠落到一楼水泥地面,从而导致其当场死亡。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事故发生区域的屋顶无装修施工的内容,也不是施工作业区域,死者自行到屋顶的原因不明,该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四、相关单位履行职责情况

东莞市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和施工单位,未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电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操作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有关单位处理意见建议

鉴于本次事故为非生产安全事故,与事故相关的民事法律争议,建议当事人依据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东莞市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虽非本次事故的责任单位,但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的违法行为,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理。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虽然这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但东莞市穆森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从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在今后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教育,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在工地上有较大危险的场所和设备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堵塞安全管理漏洞,完善安全管理锁匙,加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行业部门和社区要举一反三,加大监督监察和安全宣传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及从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知识,狠抓事故预防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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