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拟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各地督促企业贯彻落实。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公众的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在2019年5月3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黄慧俐,联系电话:0769-22114122;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1号(邮政编码:52300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东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科邮箱:dgsawb@126.com。
东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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