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_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_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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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沥镇“6·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善后情况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7-08-31 17:54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630日上午,佳航公司从业人员张学乾、唐黎明、邓远航在楼房电梯井作业。张学乾在13楼半电梯机房作业,唐黎明在13楼放电梯的钢丝,邓远航站在1楼和2楼之间电梯仓顶对所放下来的钢丝穿进轮子内。因工程需要,需将13楼电梯井站人平台进行拆除,唐黎明在拆除前提醒邓远航,要求其离开电梯仓顶,待邓远航答应后,唐黎明开始作业。1000分左右,唐黎明在拆除最后一条钢管时,1条被拆除的钢管滑落到电梯井内,落下的钢管击中邓远航的后脑颈部。张学乾、唐黎明通过电梯井口看到邓远航倒在1楼与2楼之间的电梯仓顶平台,两人立即跑下去查看情况,一边将邓远航抱到2楼平台,一边打“120”,因情况紧急,未等到120救护车来,就请路边的车将邓远航送到横沥人民医院抢救。同时张学乾报告公司领导,通知家属。横沥医院抢救无效,约在201771日上午10时左右宣布死亡。

二、应急救援情况

事故发生后,佳航公司其他从业人员将死者送至横沥医院,横沥医院立即组织医护人员对死者进行抢救,当日10时左右经抢救无效死亡。横沥镇公安、安监等部门迅速派出人员开展调查,控制了事故现场,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生产现场安全,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

三、事故善后处理

横沥镇政府相关部门、村尾村和佳航公司积极与死者家属联系,做好安抚工作。201776日,佳航公司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并已支付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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