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57232936/2018-0075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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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旅游局 发文日期:2018-04-08 08:41 - 名称:
东莞市2018年第一季度旅游投诉情况 - 文号:
一、旅游投诉情况
2018年第一季度,我局共收到各类旅游投诉与咨询228起,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41宗46次,共召开协调会5次,理赔金额共31868元,办结37宗,结案率90.24%;正在办理4宗。其中,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12301)转办12宗,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办24宗,阳光热线问政平台3宗,我局网站和电话直接受理9宗。
二、投诉反映的主要问题与特点
从旅游三大市场看,出境游的投诉是重点,共18宗,占投诉总数的43.9%;国内游投诉10宗,占投诉总数的24.39%;入境旅游投诉0宗。
从被投诉对象来看,针对旅行社服务质量的投诉仍是重点。第一季度,我局共接到对旅行社的投诉28宗,占投诉总数的68.29%;对景区的投诉8宗,占投诉总数的19.51%;对酒店的投诉5宗,占投诉总数的12.19%。
投诉旅行社类别主要是:旅行社在游客要求退团或被拒签后,办理退团退费手续时扣费情况、擅自变更旅游行程或降低等级标准等问题。其中擅自变更行程(延误)的5起,占旅行社投诉的17.85%;降低等级标准的5起,占旅行社投诉的17.85%;客人要求退团及拒签退团扣费的10起,占旅行社投诉的35.71%;其他类投诉8起,占旅行社投诉的28.57%。
三、投诉情况分析
(一)与上一年同期相比第本季度的旅游投诉数量有所减少,有效投诉件数减少10宗,本季度未结案4件,无发现重大旅游投诉案件。
(二)旅游投诉对象情况分析可知,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本季度的旅游投诉对象旅行社投诉比例有所下降,仍为主要的投诉对象。旅行社投诉的主要情况:一是正好在春节假期期间马尔代夫国内局势紧张情况,致使多个旅游团需要退团或延期,导致出现游客与旅行社发生退费纠纷。二是在春节假期旅游团队和游客多,导致旅行社和A级景区(景点)降低接待等级标准以及服务方面水平差纠纷等投诉明显增多。
附:第一季度案例分析
东莞市旅游局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