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关于《沙田镇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田镇 詹志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东府〔2017〕1号)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提升全镇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助推沙田实现更高水平发展,经2018年4月2日上午召开的第9期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原则同意《沙田镇关于进一步完善“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方案》,从2018年到2022年,每年安排资金2000万作为“科技沙田”工程专项资金。5月3日,沙田镇政府正式印发实施。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及原因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创新已经成为决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竞争力的关键因素。2017年,国内外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镇发展取得阶段成果,为了保持"科技沙田"工程政策与沙田镇新时期发展要求紧密结合,结合科技东莞“1+5+X"系列政策调整,修订"科技沙田"工程政策,不但有利于继续创新我镇新时期发展模式、促进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增强全镇综合竞争力;还有利于全镇GDP、财政、税收等主要指标实现又好又快增长,形成特色化、智慧型、高效益的现代产业体系,是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必然要求。
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调整完善“科技沙田”专项资金激励机制,加大对科技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快建设科技强港、强镇步伐,结合沙田镇产业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走在前列的意见))(东委发〔2015〕5号)文件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打造临港型经济为主攻方向,紧紧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沙田、实现高水平崛起"的总体目标,我镇决定进一步调整完善"科技沙田"工程,进一步加大对科技事业的财政投入,加快建设科技强港、强镇步伐。通过科技创新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形成新的经济、产业和技术优势,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积极营造科技发展的综合环境,使我镇发展成为高科技产业群集,科技人才汇集的经济发达、稳定和谐的现代化强镇。
《实施方案》制定的依据为《关于实施科技东莞工程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东府〔2016〕72号)及《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科技东莞"工程专项资金政策的意见))(东委发〔2012〕16号)。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内容涵括实施"科技沙田"工程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政策措施、保障措施、规定及说明共四部分。主要内容及亮点包括:
(一)将“科技沙田”工程整合为3大板块共15个财政专项,全方位支持科技事业发展。第一大板块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包含9个扶持专项,主要为科技服务创新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产学研发展专项资金、“科技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普及专项资金、节能发展专项资金、信息化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资金、企业成长发展专项资金。第二大板块为企业品牌发展专项,包含3个扶持专项,主要为品牌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市场开拓发展专项资金、质量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三大板块为人才发展专项,包含3个扶持专项,主要为科技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科技团队引进专项资金、人才激励专项资金。
(二)不断加大扶持力度。从2018年开始,镇政府计划每年投入2000万元,五年共投入1亿元,用于全方位支持科技事业发展。一方面,增加了一批扶持项目,包括省级和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奖励、市政府孵化器认定奖励、软件着作权证书奖励、知识产权贯标规范认证奖励、企业研发投入奖励、绿色工厂评定奖励、节能技改项目奖励、能源管理中心升级差额奖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奖励等;另一方面,对原有的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包括发明专利授权、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名牌产品和着名商标重新认定、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及行业标准奖励、相关体系认证奖励等。
(三)强化《实施方案》的保障措施。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的工作机制,强化“科技沙田”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切实提升科技工作综合服务水平,将科技政策落到实处。
(四)明确了“科技沙田”工程执行的规定及说明。规范资金的使用管理,对项目享受资助、奖励或配套的次数、原则、适用时间等进行具体说明,明确方案由科技沙田工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确保“科技沙田”工程能有序、高效、全面地实施,助推我镇实现高水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