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社古韵,小桥流水人家
东莞阳光网11月21日讯 今天(2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肖亚非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东莞城市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一批事项。
东莞将持续对外强化“美丽东莞”形象
会议原则通过了《东莞城市形象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行动计划》围绕提升东莞城市美誉度的核心任务,精心策划,统筹规划,对外讲好“东莞故事”,强化展示“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的美丽东莞形象,不断改善和提升东莞的城市美誉度,提升东莞的国际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
在未来三年左右的时间,重点面向没有来过东莞、短暂停留东莞、长期在莞生活等三类目标受众人群,通过创新外宣载体、策划主题活动、拓展渠道平台、推进联合推广等四大类共十八项具体举措,持续对外强化东莞正面形象,传播推介经济美、生态美、人文美的“美丽东莞”形象,全面更新目标受众人群对东莞的传统印象,让东莞近年来的新发展新变化被外界所广泛了解,实现东莞城市形象和美誉度全方位的、质的提升。
秋日松湖
我市对建设项目进行严格差别化环保准入
会议审定了《东莞市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实施意见(修订稿)》。该《实施意见》是在旧版本基础上进行修订后形成的。
《实施意见》明确,环保准入要实施分区控制、分类指导、强化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等措施,对全市辖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保护敏感区、重点流域控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集中供热区城内建设项目实行分区控制;强化产业禁入管理,严控重点污染企业准入,提升污染行业集约发展水平,加强工业锅炉准入管控;强化中水回用和源头控制排放,强化末端治理、严控污染排放。通过建设项目差别化环保准入,促进全市产业布局优化和产业发展竞争力的提升,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高度融合、协调发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
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需按“新规”向市人大报告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规定(试行)(草案修改稿)》。
《规定》(草案修改稿)共十七条,明确了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市人大报告工作的责任单位、基本原则、报告事项范围、报告程序、制度保障以及实施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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