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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扶持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 “50条”亮点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www.dg.gov.cn  2018-11-15 16:23  来源: 东莞时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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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是东莞市委市政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为推动全市非公经济高质量发展而专门出台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全文共包括10部分50项举措160项具体任务细则。

这个政策大礼包里到底有哪些一揽子政策?其高含金量、精准度如何体现?将给东莞企业带来怎样的利好?为便于广大企业家了解掌握,吃透政策,现将主要政策亮点一一梳理解读。

1揽订单

支持企业开拓境外市场

①出口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每年最高可获80万元资助。

②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提高退税审核效率,将办理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以内。

③海关进出口更加方便快捷:2018年底前进出口环节海关监管证件由86种压缩至48种,实现44种监管证件联网核查;口岸整体通关时间比2017年压减三分之一;集装箱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降低100美元以上。

④抓紧建设虎门港综合保税区。

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⑤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尤其是本土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占联合体份额达到30%以上的,适当给予联合体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②点中的提高退税审核效率落实后,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目前,东莞出口退税体量逐年大幅增长,办理退税时间的大幅缩短,能有效加速出口企业资金周转,有力支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案例:以一户年应退税额5亿元的出口企业为例,缩短办退时间后,企业退税资金周转时间可提升20%。同时,按现行活期利率0.35%计算,如办理退税时间缩短3个工作日,每年可为企业节约利息支出约15万元。

问:第④点中的虎门港综合保税区,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虎门港综保区是东莞首次获批的综保区,也是东莞正式获批的第二个国家级开发区,将为东莞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政策,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融入“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综保区内能通过“分送集报”“合并申报”“区间流转”等创新型监管服务,将物流成本进一步压缩15%—20%,吸引有条件的企业入区发展保税物流仓储业务;综保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享受免税政策,并且区内不实行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和单耗标准管理;综保区将促进与制造业紧密关联的销售、结算、物流、研发等生产性服务贸易壮大发展,同时尝试在综保区内开展保税融资租赁和保税交割等业务;综保区入驻企业将享受综保区境外货物保税或免税,境内区外货物入区视同出口实行退税;综保区内企业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2 控成本

税费成本

多措并举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①通过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降低工业用地税额标准,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符合条件的科技孵化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措施,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用工成本

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社保负担“双平稳”

②结合当前经济形势,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继续维持我市现行社保费的征收模式。继续维持养老保险单位费率13%的标准。实施企业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制度。阶段性将企业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降至1.6%。符合条件的企业工伤保险费率实施阶段性下浮。

用地成本

土地出让底价降低,土地款可分期支付

④重点产业项目用地上除配套商业以外的建筑类型,出让底价在不低于所在片区基准地价70%的基础上,可按市场评估价的70%确定。

⑤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社会事业和科研事业,营利性邮政、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和营利性科研设计用地,出让底价在不低于所在片区基准地价70%的基础上,可按相应地段办公用途市场评估价的50%确定。

⑥鼓励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供应,工业用地的使用者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⑦对有弹性用地出让需求的工业企业实行弹性年期供地,届满符合续期使用条件的,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续期。

⑧强化工业红线内土地用途的事中事后管控,着力保障产业用地。

运营成本

降电费成本、降物流成本

⑨推动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降低10%。加大力度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

⑩精简企业用电工程业扩配套项目审批流程,确保企业平均接电时间压减至80天以内。

全面落实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三检合一”“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等政策。

市投资建设的高速公路对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①点中的税费减负措施落实后,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案例1:(降低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额):一家企业原本适用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为每平方米4元,土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万元。按照新政策,适用税额标准下降为每平方米2元,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万元。该企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每年可减负1万元。

案例2:(将车船税适用税额降低到法定税率最低水平):一家企业共有120台营运车辆,往年车船税每年要缴纳约4.4万元。按照新政策,只需缴纳车船税3.67万元。该企业在车船税方面每年可减负0.73万元。

案例3:(符合条件的科技孵化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家省级科技孵化器企业A,将其土地和房产通过出租的方式提供给在孵企业B使用。按照新政策,企业A原本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可予以免征。

案例4:(外商再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股东取得该企业分配的4000万股息红利,并将上述股息红利再投资到非禁止项目和领域,按照新政策,其应缴纳的400万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可以递延缴纳。

问:第③点中的保持社保负担平稳,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政策中的社保减负措施落实后,2018年将为全市企业减负31.95亿元,2019年将为全市企业减负33.18亿元,2020年将为全市企业减负32.75亿元,三年将累计为全市企业减负97.88亿元。

养老保险方面,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将继续执行13%。

医疗保险方面,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费率仅为1.6%,处于较低水平。

失业保险方面,我市实施浮动费率后,用人单位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小于或者等于我市前五年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60%的,用人单位按0.48%费率缴费,其他用人单位按0.5%费率缴费,处于全省最低水平。

工伤保险方面,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施阶段性下浮措施,切实减轻企业社保成本。

问:第⑥点中的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具体是怎样的?

解读:经与出让方协商达成一致,受让方可以在出让后一个月内缴纳首期出让金的50%后,剩余出让金于一年内分期支付,大大降低企业取得土地的初始成本,减少了资金压力。

案例:一家制造业企业以900万元获得一宗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按照原来政策,需一次性支付900万元土地款。按照新政策,首期一个月内缴纳450万元后,剩余450万可以在一年内按约定分期完成支付即可。

问:第⑨点中的降低电价的举措,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目前,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电价定价权在省)已出台措施分别于4月1日、5月1日和7月1日降低全省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降低每千瓦时8.19分,已实现降低10%的要求。目前一般工商业电价约每千瓦时0.75元,降价措施落实后,我市今年可为企业减少用电成本约9.24亿元,预计2019年可为企业减少用电成本约17.68亿元。针对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由非电网企业供电的情况,省发改委也规定非电网企业必须将降价措施落实到位,不能截留政策红利,我市发改部门也将加大力度,督促政策落实到位。

问:第点中的“三检合一”,具体是怎样的?

解读:“三检合一”是指道路货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环保定期检验依法合并,避免重复检验,切实减轻货运经营者负担。货车车主到具备“三检合一”的检验检测机构,可以体验到“只排一次队、只交一次车、只交一次费,同时取得安检、综检、环检三份检测报告”的服务,实现检验总费用的下降。

东莞市迅安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目前全省首批五家具备安检、综检、环检“三检合一”资质的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机构之一,已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

问:第点中的实行通行费八五折优惠,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读: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使用粤通卡支付通行费的全国范围货车;二是行驶计重收费车道,经称重不超载。

目前,我市投资建设并纳入优惠范围的高速公路包括莞深高速(含龙林)、虎岗高速、从莞高速。

3稳周转

两个100亿+三个50亿,全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

①定向降准释放的10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②成立100亿元以上规模的产业投资母基金和产业并购母基金,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③设立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三年内累计为东莞企业提供不少于50亿元的转贷支持。

④建立中小微企业白名单和风险补偿政策,对试点银行针对白名单内中小微企业投放的信贷业务产生的风险损失给予全额补偿,首期撬动银行机构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不少于50亿元。

⑤设立规模50亿元的上市莞企发展投资基金,支持辖内上市企业大股东资金周转,化解风险,促进本地上市企业稳定发展。

督促银行机构实现“两增两控”目标

⑥“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⑦“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

企业转贷续贷更加快捷便利

⑧企业转贷所涉的不动产解押再抵押,房管部门审核时限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

⑨推广无还本续贷政策,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缩短资金接续间隔。

促进企业上市扩大直接融资

⑩对我市申请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上市后备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企业上市后首发募集资金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对新三板首次挂牌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进入新三板创新层的企业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三板挂牌企业按其首次融资金额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

全力打造和用好两大融资平台

积极推广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小微企业运用应收账款质押获得融资。

完善“广东省(东莞)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建设。

全面清理金融机构各类违规收费

适时组织开展银行收费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金融机构坚决取消和查处各类违规手续费,减少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③点中的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莞企转贷专项扶持资金是全省第一个通过信托计划的方式帮助企业实现短期资金周转的政策,主要用于协助辖内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按时转贷,原则上使用期限不超过5天,单笔资金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转贷利率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收取,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减轻了财务负担。

申请对象包括: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法人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发展基础和市场前景较好、主营业务突出和稳定,镇街重点扶持发展,但面临短期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

问:第⑨点中的无还本续贷政策,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无还本续贷有效解决企业贷款到期后以高利息成本筹集过桥资金先行偿还银行贷款后再次申请的困境,企业只要符合续贷要求,在贷款到期后不需要偿还本金即可获得续贷,确保新老贷款无缝衔接,避免企业流动资金断档。

案例:小微企业A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但临时存在资金困难,经其主动申请,银行提前按新发放贷款的要求开展贷款调查和评审,经审核合格后办理续贷,在原贷款到期前签订新的借款合同(需要担保的签订新的担保合同),落实借款条件,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的形式,使A企业可以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问:第点中的两个融资平台,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实现了债权债务关系线上确认,缓解了应收账款线下确认难,手续复杂的问题,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风险,提高了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的积极性。

“广东省(东莞)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聚焦线上撮合银企,线上信用信息查询审核,提高信贷业务办理效率,并推行信贷产品竞争选择模式,从而降低融资利率。

4扩投资

放宽重点领域的非公有资本准入

①全面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②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及企业投资建设运营轨道交通及上盖物业、污水管网、高快速路、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及城市品质提升等领域。

积极推广财政投资项目社会代建制

③支持符合相关标准的非公有制企业承接政府工程,试行全程代建,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给予代建单位不超过代建管理费10%的利润或奖励金。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城市更新

④鼓励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土地权利人自改等多种方式参与城市更新,在城市更新前期研究阶段深度参与项目规划设计。

⑤“工改工”项目中,市财政计提的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全额补助改造主体;75亩以上的,竣工验收后五年内入驻企业形成的税收市财政留成部分全额补助改造主体。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②点中支持非公有制资本和企业进入轨道交通建设等多个领域,企业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获取相关项目信息?

解读:目前我省正建设全省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企业只需登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广东),查询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重点领域项目库,即可实时了解到面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信息情况。我市一直支持非公有资本向公共事业投入,下来将支持非公有资本更深入地参与轨道交通及上盖物业、综合管廊、地下空间开发等领域。

问:第③点中的社会代建制,具体是怎样的?

解读:代建制是指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建设、使用或资产管理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工程管理能力的、能独立开展工作并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组织管理职责,包括项目投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招标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进度,竣(交)工验收后移交使用单位,直至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的制度。

5保空间

稳定工业厂房租赁市场

①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未经所在镇街园区审查同意并在招标文件、租赁合同中注明的,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

②鼓励镇街园区为重点企业承租、续租村(社区)集体工业厂房提供“绿色通道”。

创新土地利用和管理

③试行新型产业用地(M0)政策,在规划部门出具同一个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前提下,可报请多个不同功能用途地块按一宗地整体出让。

④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用地或仓储用地提高容积率、宗地合并或分割、缩减用地红线、调整建筑高度、建筑密度或绿地率等变更情形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金和补签土地出让合同。

解决企业用地历史遗留问题

⑤出台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不包括私人住宅和商品房)分类处理办法,修订历史遗留违法建筑补办不动产权手续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优化用地审批服务

⑥适时推广实施区域评价。

⑦适时推广标准地改革。

⑧简化工业、仓储用地的控规调整程序,工业保护线内不超过3.0、线外不超过2.5的容积率调整按照微调程序办理,建筑密度、高度、绿地率等符合技术规范的调整结合规划许可直接办理,无需进行控规调整。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①②点中的二手房东哄抬租金问题,如何进行整治?

解读:新政策专门就集体厂房物业的转租和分租进行专门规范,从事前约定、事中监管检查、事后录入信用警示名单等方面提出比较完整的应对方案。

针对“二手房东”哄抬租金问题,将从三个方面进行管控:一是落实镇街管控责任。由属地镇街主管部门加大对村(社区)集体工业厂房出租过程的管控,严厉打击囤积厂房、哄抬租金等违规行为。对未经所在镇街园区审查同意并在招标文件、租赁合同中注明的,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二是对违约转租、分租行为进行管控。承租人若违反合同规定,一经确证,镇街园区可将承租人录入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3年内将无法参与村(社区)农村集体工业厂房竞投。三是优先解决符合区域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对厂房租赁的需求。鼓励镇街园区梳理辖区范围重点企业名录,以磋商交易的方式为重点企业承租、续租村(社区)集体工业厂房提供“绿色通道”。

问:第⑦点中的标准地改革,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标准地改革,即在区域评价的基础上,建立建设用地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土地出让前明确相关标准,带着指标出让,由事前重审批转变为告知承诺制及事中事后监管,以达到加快推动项目落地的目的。目前,标准地已在松山湖高新区试点,成熟后将适时向滨海湾新区、银瓶合作创新区等重大发展平台延伸。

6 增能力

支持企业升级设备

①对进口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获得国家、省进口贴息资金的项目,按照1:0.2的比例配套支持。

②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设备更新等项目择优支持力度,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给予事后奖补。

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

③对非公有制企业引进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硕士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和6万元补贴。

④对非公有制企业引进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限定用人单位范围)给予6万元补贴。

⑤对在我市工作期间取得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符合政策条件的人才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和2万元补助。

帮助企业留住人才

⑥税收奖励:经市认定的特色人才,可最高享受150万元工薪收入所得税的补贴。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可享受最高100万元奖励。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当年度所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市留成部分,全额奖励至个人。

⑦住房保障:提供租赁型人才住房,按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平均租金的相应折扣给予租金优惠;产权型人才住房采用先租后售方式,租住满5年的可按届时市场价相应折扣的优惠购房,并登记产权。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①点中的对进口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获得国家、省进口贴息资金的项目进行资助,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该项政策为新设政策,往年进口先进技术设备贴息市级没有配套资助,该政策将有效支持企业扩大核心技术设备进口,促进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推动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

案例:某企业进口目录内先进技术和设备,获得国家或省级进口贴息资金100万,我市配套给予20%即20万元资助。

问:第③④⑤点中的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具体是怎样的?

案例1:人才A、B、C、D中,A具有正高职称,B具有副高职称,C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博士学位,D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硕士学位,均于2018年首次到我市工作,任职我市非党政机关、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的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上述人才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如果人事档案已调入我市,并具有我市户籍,A、B、C、D分别可申请30万元、20万元、20万元和6万元综合补贴;如果只调入人事档案,不迁户到东莞,则可以申请补贴额的40%,分别为12万元、8万元、8万元和2.4万元(正副高职称和博士补贴分5年发放,硕士的补贴分3年发放)。

案例2:人才A、B、C、D中,A具有中级职称,B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超过3万元,C具有初级职称,D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均于2018年首次到我市工作,任职我市一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上述人才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保满一年后,如果人事档案已调入我市,并具有我市户籍,A、B可申请分3年等额发放的6万综合补贴,如果只调入人事档案,不入户我市的,也可申请补贴额的40%,即2.4万元;C、D可申请一次性发放的由各镇街确定的1万以上(倍增企业2万以上)综合补贴,如果只调入人事档案,不入户我市的,也可申请补贴额的40%。

案例3:人才A、B、C、D均具有我市户籍,且人事档案关系在我市,现在在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2017年1月1日后,在我市工作期间,A取得了正高职称,B取得了副高职称,C、D分别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硕士学位且未享受我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相应学位的进修补助,A、B、C、D分别可申请一次性发放的5万元、4万元、4万元、2万元补助。

问:第⑥点中的特色人才,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读: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版)》(东府〔2018〕32号),特色人才包括在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重点发展的行业、产业、领域紧缺急需或作出相应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共分为五大类:

一是特级人才,是指具有突出的学术造诣、社会影响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国际顶尖人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二是一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国家级、特别份量的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三是二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省部级、特别份量的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或一类人才中相应国家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四是三类人才,是指获得相关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或二类人才中国家、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五是四类人才,是指三类人才中获得相关市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的次位,或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经认定、评定的高层次人才。

同时,包括相当于特级、一、二、三、四类人才的国(境)外人才和经市委、市政府认定的特色人才。

案例:某人才被认定为我市四类特色人才,从被认定的当月起,可申请个税补贴,假如工薪收入个税地方留成40万,按工薪收入个税地方留成部分的80%计算,可获32万补贴。每年(12个月)补贴不超过50万,最长补贴36个月。

问:第⑥点中的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读: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人才,申请人和所在单位应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申报人在东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相关机构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在经营管理与技术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申报时仍在东莞市工作。其中,二类以上特色人才、我市引进的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以及获得省、市创新科研团队项目资助的项目带头人、核心成员和项目负责人在东莞市连续工作的时间达到9个月以上。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以在东莞市缴纳社保时间为准;二是金融机构、创业投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50万元以上;其他申报人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在30万元以上。或申报人通过技术转让、许可或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年度技术成果转化收入达到30万元;三是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必须在东莞市依法纳税。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是属于东莞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二是东莞市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三是东莞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需为独立法人单位);四是其他鼓励发展的企业,具体包括: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以及满足相关条件的协同倍增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明星企业;上市及上市后备企业;市政府认定的其他优质企业。

案例:我市电子信息制造产业的A企业中,在莞连续工作满并缴纳社保满12个月以上、年度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额30万元以上的副总经理、技术研发总监等高管人才,假如他们年度工薪个税纳税和科技成果转化形成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为100万,则按100万的80%,即80万给予奖励。

问:第⑦点中的租赁型人才住房租金优惠、产权型人才住房配售优惠,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

解读:人才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社会工作、党政等各方面人才,优先面向顶尖人才、特色人才、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配租配售。

享受人才住房配租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租金优惠;二是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三是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享受人才住房配售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具有本市户籍;二是在我市全职工作满5年;三是未正在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市属长租公寓租金优惠;四是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我市未购买过自有产权住房;五是市政府或园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是对其他特殊人才实行“一事一议”。

具体以即将出台的《东莞市人才安居办(试行)》为准。

7促成长

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

①对获评市政府质量奖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②对获评中国商标金奖和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③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2018年底前落实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

支持企业引进技能人才

④实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东莞自主培训补贴政策、万名国际化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在职劳动者学历提升计划。

⑤实施“工匠精英”引领计划,选树50名“莞邑工匠”,给予最高30万元的补贴,选树培育500名“首席技师”,补贴年限延长至3年。

支持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⑥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对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实施印花税补助、贷款贴息资助和资本利得奖励等扶持措施。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①点中的市政府质量奖,申报对象要满足什么条件?

①对获评市政府质量奖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②对获评中国商标金奖和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③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2018年底前落实商标注册审查周期压缩至6个月、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10%以上。

问:第③点中的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目前,企业申请注册商标,初步审查时限最快为9个月。国务院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计划将审查周期压缩为6个月,加快3个月。推进商标注册全程电子化,企业可足不出户申请注册商标。

问:第④点中的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申报对象要满足什么条件?

解读:除全日制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本省户籍城乡劳动力、外省来粤务工人员和余刑在24个月内的在粤服刑和强制戒毒人员,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每提升一级职业技能等级,可享受一次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额度从200元至3500元不等。

8优服务

审批更快

①推动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推动企业开办各环节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将开办企业时间压缩至3—5个工作日。

②着力“减证照、压许可”,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改革,推进“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③工程项目审批办理事项减少50%以上,全流程审批时间减少50%以上。

④面向所有建设项目设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绿色通道”,非污染地块在进入用地程序前,在承诺3个月内完成初步采样调查的前提下,同步办理有关国土、规划用地手续。

⑤严格执行国家将有关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种类再取消或改为以自我声明方式实施的规定。

监管更活

⑥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全面推进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

⑦除个别需重复检查的事项外,同一单位对同一企业开展的检查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⑧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坚持纠正“一刀切”和简单化。

重点政策解读

问:第①点中的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北京市等地开展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试点的函》(市监注函〔2018〕1072号),批复同意广州市黄埔区、南沙区,深圳、佛山、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作为全国“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我市为全省八个试点地区之一。接下来,将依托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开发;上线“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并统一对外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实现在企业开办各环节均可凭电子营业执照证明身份、数字签名提交材料等,全面推开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2019年,将推动涉及企业开办的各类事项实现100%网上可办,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登记、印章制作、申领发票、用工和参保登记等。

案例:某电商想成立一家网上销售包装制品公司,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进行开办企业的全流程申请。登录“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在完成工商登记申请核准后,提交刻章、开户意向银行、申领发票等业务申请,相关部门并行启动信息分发、预审预核、业务办理等相关工作,申请人自行填报用工和参保相关信息,足不出户即可开办企业。

问:第②点中的内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企业能获得怎样的实惠?

解读:“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

9 提士气

切实保护合法权益

①对非公有制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

②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结案后要及时解封、解冻,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③有效甄别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的牟利团伙,建立投诉举报异常名录,合理界定企业经营责任,严厉打击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当权益和良好的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

④面向新生代企业家实施“接力工程”,以“十名领军、百名骨干、千名创星”培育行动为重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顺利传承,持续壮大。

⑤鼓励优秀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担任社会公职。

重点政策解读

问:东莞将如何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解读:一是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近年出现一些因产权纠纷、专利侵权、政府不当干预等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事件。为消除企业家顾虑,让企业家安心创造财富,东莞提出如下措施:在财产权保护方面,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不得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结案后要及时解封、解冻,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非公有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创新权益保护方面,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设立调解组织,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公证服务与调解服务。

二是营造有利于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营造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推动改革敢于突破的氛围,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环境,将最大限度调动国有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东莞提出如下措施:一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容错机制,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政策落实兑现制度,切实履行政府与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签订的合同,同时合理界定经营责任,强力打击职业索赔、职业举报的牟利团伙。

三是加强培训努力培养企业家队伍。优秀企业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人才和“关键少数”。优秀企业家精神代代传承,对中国经济意义重大。东莞提出如下措施:面向新生代企业家实施“接力工程”,以“十名领军、百名骨干、千名创星”培育行动为重点,推动非公有制企业顺利传承,永续发展。另一方面,组织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的评优工作,鼓励优秀的非公有制企业和企业家担任社会公职。

10抓落实

①一个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召集人,分管市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市经信局会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定期开展相关政策研究、修订、发布,督促相关政策的落地执行。

②一个常态协调机制。

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挂点服务企业机制和定期面对面协商机制,推行重点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一对一”跟踪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将市“倍增计划”政府服务平台提升为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线上咨询、线上分办、限时答复、快速响应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③一批政策出台推送。

每年开展一次惠企政策梳理,出台或优化相关扶持政策,并依托市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立涉企政策集成式发布模块,及时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找得到、看得懂、用得上的政策信息服务,提高政策可及性。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并利用各商协会力量,向企业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辅导。

④一次营商环境评议。

每年底开展一次“百会万企”评议活动,组织100家商协会、10000家企业评议我市综合营商环境,并向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公众通报结果。

⑤一次工作专项检查。

每年组织开展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专项检查,督促惠企政策的推进落实,优化政府服务,支持引导非公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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