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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5月,简政强镇机构改革方案实施后,加挂高埗镇网格管理中心牌子,为镇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由镇财政拨付。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主要承担的任务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辖区内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
(2)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莞人的服务、培训和维权工作。
(3)协助公安、房管、计生、消防、税务等部门开展本辖区内出租房屋户口登记、居住证发放、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计划生育管理、消防及税收等工作。
(4)负责收集、登记、统计和分析新莞人有关信息,并向有关职能部门提供有关数据信息。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的管理整治工作。
(6)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队伍建设。
(7)开展新莞人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政策法规宣传。
(8)负责对辖区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监管和协调服务。
(9)负责对辖区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开展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评价。
(10)负责对辖区网格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