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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高埗分局
作者: 时间:2017-10-9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埗分局与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高埗分局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管理。

 

主要职能及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辖区内公路运输(含出租车、公共汽车、旅游客车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辆维修、道路运输服务业(含物流业)、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

(三)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四)组织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

(五)拟定辖区内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六)负责编报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报表并加以分析。

(七)负责辖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具体行使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

(一)综合股

负责组织协调分局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宣传、调研、信访、统计、保密、档案、财务、后勤、接待工作;负责纪律监督、劳资社保、党建和工青妇以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各类交通违法案件的审核办理和具体处罚工作。

(二)运输管理股

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含出租车、公共汽车、旅游客车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道路运输服务业(含物流业)、搬运装卸业、机动车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负责对道路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道路运输市场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保护合法经营;负责辖区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组织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拟订辖区内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三)执法股

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负责辖区内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具体行使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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