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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主体
执法单位名称:高埗镇规划管理所
执法区域:东莞市高埗镇
办公地址:高埗镇高龙中路1号
联系方式:0769-81133381
执法人员姓名:熊良胜(执法证号:S016642)、李灿标(执法证号:S016641)、祁慧敏(执法证号:S016640)。
二、职责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工程)》核发。
2、二类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3、二类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道桥/管线工程)》核发。
4、二类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市政道桥/管线工程)》核发。
5、建设工程验线
三、执法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0号)
四、行政执法程序
规划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申请者需通过“东莞规划”网站的规划业务网上报建系统自助申报,办理时所需提交的资料,按照网上报建服务指引的要求提交,全流程网上办理。
1、办理流程
2、网上办理网址
http://dggh.dg.gov.cn/ 进入规划业务网上报建系统栏目。
五、咨询、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咨询和审批进程查询。
电话查询:0769-22388010。
网上查询: http://dggh.dg.gov.cn/
2、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上、窗口等方式进行投诉。
电话:0769-22388001。
网址:http://dggh.dg.gov.cn/
3、申请人对本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东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六个月内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