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聚焦高埗 > 通知公告 |
一、执法机构
执法机构: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高埗分局
执法区域:东莞市高埗镇
办公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26号
联系方式:0769-88877321
执法人员姓名:黄伟雄(执法证号:S080844)、刘汝新(执法证号:S081021)、吴娘提(执法证号:S223403)、谢乙荣(执法证号:S081008)、阳宏东(执法证号:S080615)、李强(执法证号:S080986)、袁雪仪(执法证号:S076715)、石慧敏(执法证号:S076631)、张丽冰(执法证号:S076676)、周惠良(执法证号:S128145)、梁惠凌(执法证号:S080707)、苏润轩(执法证号:S076675)、吴蕙君(执法证号:S076987)
二、执法依据
(一)道路运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
(二)公路路政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
(三)水运、港口、航道执法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等。
三、执法职权
根据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行使本辖区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责;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对违反交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四、执法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告知、决定等程序。
一般程序流程图
(一)东莞市交通运输局高埗分局权责清单
(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
六、执法结果
交通行政处罚结果每月20日前在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示,内容包括违法主体、违法行为、处罚依据、处罚金额等执法案件有关信息。
市政府网站:http://zwgk.dg.gov.cn
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dg.gov.cn
七、执法监督
1.上一级监察机关。投诉受理部门名称:东莞市机关效能投诉电话:12345;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中共东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邮编:523888;
2.高埗镇投诉受理部门名称:高埗镇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81136977;通讯地址: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中1号,邮编:523270。
七、执法责任
(一)道路运政执法
在公路路口、交通稽查站、汽车客货运站、客货集散地、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和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二)公路路政执法
对公路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各类公路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三)港航执法
对各类水路运输、港口行政、航道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八、当事人权利
(一)知情权;
(二)陈述和申辩权;
(三)要求举行听证权;
(四)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五)请求赔偿权;
(六)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罚款权;
(七)申诉或者检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