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重点市属企业专职监事公告_通知公告_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__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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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764900834/2018-00320 分       类:
  • 发文机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2018-06-20 17:46
  • 名称: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重点市属企业专职监事公告
  • 文号:
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重点市属企业专职监事公告

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健全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事队伍,根据《公司法》、《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属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33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重组整合后重点市属国有企业派出或推荐监事会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7466号)精神,东莞市国资委决定公开选聘重点市属企业专职监事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简介

本次选聘的专职监事是依法由东莞市国资委委派到重点市属企业担任监事会专职监事的人员。专职监事签订相关劳动合同并在监事会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代表东莞市国资委对重点市属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列席企业有关会议。

二、选聘职位

重点市属企业专职监事10名。

三、选聘范围

在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中现任副科或以上(或者副科以上相当职务层次)的在编在职人员(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的愿意放弃身份),以及现任市属国有企业中层职务以上人员。

四、选聘方式

个人自愿报名或所在单位推荐。

五、资格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有关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法规;

(二)诚信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勤勉尽责,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履职纪录;

(三)具有财务、会计、审计、金融以及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获得上述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审计师、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熟悉企业管理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计划执行以及文字撰写能力;

(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11日以后出生);

(六)同等条件下,具有从事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经验者,或从事金融、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工作5年(含)以上经验者优先。

上述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到2018531日。

六、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629日下午1700(以邮戳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使用快递方式将报名材料寄送至: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76号机关大院中心楼三楼,东莞市国资委人秘科,邮政编码:523000,联系电话:22223183。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将个人报名表发送至:dggzw2012@163.com

3.报名材料:

1)《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专职监事报名表》(双面打印,贴近期正面彩色大一寸照片)(附件)。

2)由单位推荐的应提供推荐信。

3)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和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鉴定证书复印件。

4)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任职〈在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等)。

6)本人近3年的工作总结及相关业绩材料。

7)以上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4.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认真对照选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不符合公告要求的,均不接受报名。

(二)资格初审

东莞市国资委专职监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选拔考试,资格未通过审核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选拔考试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东莞市国资委通知参加选拔考试。选拔考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考试视情况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人岗相匹配原则,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入备选对象的考生需要提供体检表,届时将会短信通知本人。如人选体检不合格或医院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以及存在影响履职的身体状况,取消录用资格,由东莞市国资委专职监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体检人选。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取消录用资格,由东莞市国资委专职监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东莞市国资委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入职手续。如招聘岗位无符合相关条件的人选,可以空缺。

七、薪酬待遇

专职监事工资实行年薪制,按《东莞市国资委派出监事会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执行,年薪45万元(含税、五险两金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等)。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存在材料造假情况,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考所有资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九、联系方式

东莞市国资委人秘科:

联系电话:22223183

监督电话:22223163

本公告由东莞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附件: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专职监事报名表

                                               东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620

    东莞市国资委公开选聘重点市属企业专职监事公告

    附件:东莞市国资委公开招聘专职监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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