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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00733218X/2019-20810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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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9-02-21 15:38 - 名称:
关于《长安镇关于暂停执行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的制定说明 - 文号:长府〔201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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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2月18日印发了《长安镇关于暂停执行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现就有关制定问题作以下说明。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部门关于推动专利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强化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导向,推动专利适度合理增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正常专利申请,根据《东莞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调整专利资助政策强化专利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东知〔2018〕91号)关于“经市政府同意,《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办〔2016〕20号)的专利资助政策不再执行”的内容,镇创新驱动办草拟了《长安镇关于暂停执行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
二、形成过程
镇创新驱动办负责《长安镇关于暂停执行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起草工作。经综合研究并征求镇财政分局、经信局、商务局、纪检、审计部门意见,12月中旬形成征求意见稿。12月18日至12月29日,《长安镇关于暂停执行专利资助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镇门户网站公开征集意见,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并已对征集结果进行公示。镇法制办对该征求意见稿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镇政府审定,经2019年2月1日召开的长安镇党政人大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后,2月18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该《通知》。
三、基本内容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暂停执行专利资助政策的文件依据和暂停执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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