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政策解读_政策解读_长安镇__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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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733218X/2018-20398 分       类:
  • 发文机关: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11-26 15:05
  • 名称:《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政策解读
  • 文号:
《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政策解读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1月26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长安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维护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形成过程

长安镇法制办公室负责《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起草工作,经深入学习、反复研究和认真撰稿,于今年10月形成了《办法》初稿,并征求了国土分局、住建局、规划管理所、宣教局、城管分局、商务局等单位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法制办作了相应修改于20181031日至1114日在镇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有反馈意见,并对征求意见结果作出公示。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镇政府审定,经20181123日召开的长安镇党政人大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26日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印发。

三、主要内容说明

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共21条。包括制定目的依据;评估事项;评估主体;评估程序;评估等级;评估报告;责任追究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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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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