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政策解读_政策解读_长安镇__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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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733218X/2018-20397 分       类:
  • 发文机关: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8-11-26 14:26
  • 名称:《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政策解读
  • 文号:
《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政策解读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8年1126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决策水平,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形成过程

长安镇法制办公室负责《长安镇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起草工作,经深入学习、反复研究和认真撰稿,于20189月形成了《办法》初稿,征求了镇规划所、经信局、国土分局、住建局、组织办、政法办等部门意见根据反馈意见,法制办作出相应修改20181011日至1024日在镇政府门户网站民意征集栏目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反馈,并将征求意见结果作出公示。20181123日召开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办法》20181126日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此《办法》。

三、主要规定事项

《办法》共十三条。内容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合法性审查原则;合法性审查方式;合法性审查内容;合法性审查期限;责任追究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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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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