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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桥头镇奖教奖学实施方案
(2017年修订)》的通知(已失效)
各村(社区),各单位:
《桥头镇奖教奖学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桥头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3日
桥头镇奖教奖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教兴镇战略,加快推进桥头教育事业发展,完善发展教育激励机制,激励我镇学校加强管理,教师辛勤耕耘,学生奋发学习,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形成全社会关心教育、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由镇财政统筹安排,实行专项管理、使用。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我镇打造产业特色作出较大贡献的高校、高考成绩有进步的学校、我镇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在教育教学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桥头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全镇中小学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
三、奖励项目
(一)奖教部分
1、打造产业特色特别贡献奖
对我镇打造产业特色作出较大贡献的高校,奖励1万元。
2、高考优胜奖
高中学校高考成绩与去年对比有进步的,奖励3万元。
3、公办初中部分
中考成绩奖
(1)桥头中学中考各科总平均分达到市镇办中学平均分,且初中报考率、升学率必须达到当年市的要求,奖励学校50万,在此基础上每超一分奖5000元。
(2)桥头中学中考各科总平均分低于市镇办中学平均分,与市镇办中学差距在5分以内(含5分)奖30万。
(3)桥头中学中考各科总平均分低于市镇办中学平均分,与市镇办中学差距在10分以内(含10分)奖20万。
(4)桥头中学中考各科总平均分低于市镇办中学平均分,与市镇办中学差距在10分以上,不再奖励。
4、公办小学部分
(1)公办小学整体办学质量优胜奖
全镇公办小学按照《桥头镇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指标体系》(见附件1)评奖,评出一等奖1间、二等奖3间,分别按学校的办学规模数每班2000元、1000元金额奖励。获奖的学校必须在《桥头镇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指标体系》中得分不能低于425分,才能评奖。考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7月10日至当年的7月9日前。
(2)毕业班质量优胜奖
①教学质量奖
公办小学毕业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合格率必须达到95%(含95%)以上,总优秀率分别达到60%—65%、65.01%—75%(不含75%)、75%以上,按学校规模:(1)1500人以上,分别奖励30000、35000、40000元;(2)1001—1500人,分别奖励25000、30000、35000元;(3)500—1000人,分别奖励20000、25000、30000元。
②小学学科优秀奖
公办小学毕业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合格率必须达到95%(含95%)以上,优秀率分别达到60%—65%、65.01%—75%(不含75%)、75%以上,按学校规模:(1)1500人以上,分别奖励3000、4000、5000元;(2)1001—1500人,分别奖励2500、3500、4500元;(3)500—1000人,分别奖励2000、3000、4000元。
注:全镇公办中小学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二次奖励分配方案,经公示,教育办审核,镇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
5、民办学校教学质量优胜奖
①民办小学(或小学部)整体办学质量优胜奖
全镇民办小学(或小学部)按照《桥头镇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指标体系》(见附件1)评奖,评出一等奖1间、二等奖1间,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获奖的学校必须在《桥头镇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指标体系》中得分不能低于425分,才能评奖。考评时间段为:上一年的7月10日至当年的7月9日前。
②初中教学质量优胜奖
中学中考各科总平均分达到全市中学平均分,奖励学校1万元;超市平均分10分以上,奖励学校2万元。
③小学教学质量优胜奖
小学六年级参加全市统一抽测成绩三科总平均分超过镇总平均分,奖励学校1万元。
6、教研组先进奖
①全镇公办中小学按照《桥头镇公办中小学先进学科教研组评价表》(见附件2)评奖,评出10个先进学科教研组奖(其中中学2个,小学8个,小学先进学科教研组中语文科2个,数学科2个,英语科2个,综合科2个),分别按每个教研组2000元金额奖励。
②全镇公办中小学教研组取得省、市先进教研组分别按每个学科6000元、4000元的标准奖励。
7、教育科研奖(必须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并由下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逐级选送)
公办学校(含中心幼儿园)荣获各级各类科研评比颁发奖金如下:
类 别 |
奖 等 金 次 级 别 |
一等奖 (第一、二名) |
二等奖 (第三、四名) |
三等奖 (第五、六名) |
备注 |
科 研 课 题 获 奖 |
市 级 |
5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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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
6000元 |
5000元 |
4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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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7000元 |
6000元 |
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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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技能、基本功、教学 现场比赛 |
市 级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①本项要以现场竞赛为准。②同一人在同一类别比赛中获多项单项基本功奖,只奖一个最高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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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
600元 |
500元 |
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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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800元 |
700元 |
500元 |
8.学科竞赛指导奖
学科竞赛指导奖是指公办学校(含中心幼儿园)教师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市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中获奖。颁发奖金如下:
类 别 |
奖 等 金 次 级 别 |
一等奖 (特等奖或 第一、二名) |
二等奖 (第三、四名) |
三等奖 (第五、六名) |
集体 |
市 级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省 级 |
3500元 |
2500元 |
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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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4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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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①各类比赛要以参加现场竞赛为准;金、银、铜奖按一、二、三等奖计奖。 ②集体类获奖指参加艺术展演、科技创新、车模、航模、七巧板、射击、机器人、天文知识等项目竞赛,本项只设集体奖(团体)。 |
9、先进奖
(1)集体
公民办学校(幼儿园)当年被评为省、市一级学校(幼儿园)的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被评为国家、省、市示范校(实验学校)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5000元。获国家、省、市其它荣誉称号的参照执行,如同时评为省、市、镇先进,按最高级别计奖。
民办学校被桥头教育办评为优秀民办学校的,奖励学校5000元;荣获民办学校管理进步奖的,奖励学校2000元。
幼儿园被桥头教育办评为保教质量一等奖的,奖励幼儿园3000元。
(2)个人
公办学校教师当年被评为国家、省、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班主任)或名校长(名教师),分别奖励6000元、5000元、4000元。若同时获得两项或以上荣誉的,只按最高级别计奖(本项要以各级党委、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为准)。公办学校教师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学科带头人,奖励3000元;被市教育局评为市级学科教学能手,奖励2000元。
10、教育办先进奖
在当年全市先进教育办评选中获优秀等次的奖励30000元。
(二)奖学部分
1、高考升学奖
凡桥头户籍考生在普通高考中,达到第一批本科分数线并被重点大学录取的,奖励2000元;被全国“211工程”大学录取的,奖励3000元;被全国“985工程”大学录取的,奖励5000元;被清华大学或北京大学录取的,奖励20万元。(见附件3:全国“985工程”大学和“211工程”大学的学校名单。)
2、中考升学奖
在桥头中学参加中考,达到东莞中学正取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含分配名额生),奖励3000元;被东莞中学录取的分配名额生,奖励2000元;达到东莞一中、实验中学、高级中学、莞中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正取分数线并被录取的学生(不含分配名额生),奖励2000元;被东莞一中、实验中学、高级中学、莞中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录取的分配名额生,奖励1000元。
3、小学毕业优秀奖
在全镇教师集中交叉评卷的前提下,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自查成绩优秀学生30名,每人颁发奖状或证书一份。
4、优秀学生奖
(1)初中1—2年级学生(约奖励40人),每人颁发奖状或证书一份。
①桥头中学每级奖励优秀学生8名;
②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5名;在校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4名;在校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3名;在校学生人数600人以下的,每年级分别奖励优秀学生2名。
(2)小学1—5年级学生(约奖励200人),每人颁发奖状及证书一份。
①镇办小学在校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5名;在校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4名;在校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3名;在校学生人数600人以下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2名。
②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人数15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4名;在校学生人数10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3名;在校学生人数600人以上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2名;在校学生人数600人以下的,每年级奖励优秀学生1名。
四、奖金发放
奖励名单、金额由教育办负责核实,经镇主管领导报镇党政班子联席会议审批,由镇教育基金统一发放。
奖励给镇办学校的奖金,要按照学校制定的奖教奖学方案进行发放,发放奖金情况要纳入学校财务帐目。
五、本方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附件1:桥头镇公办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指标体系、桥头镇公办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评分表、综合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