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7331320/2018-0774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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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沙田镇 发文日期:2018-08-13 15:53 - 名称:
关于印发《沙田镇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 文号:沙府办〔20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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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沙田镇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
《沙田镇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方案(试行)》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沙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
沙田镇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人才东莞”、“科教兴医”和卫生强市战略,进一步培育和发挥名医带动、名科辐射作用,推动临床医学水平提升,全面提高沙田的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使人民群众就近得到较高水平和颇具特色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沙田镇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东府〔2017〕118号)和《东莞市加快推进临床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指导意见》(东卫函〔2017〕36号)的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注重技术水平和社会影响为原则,以突出临床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开展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疾病综合防治水平,促进沙田的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为抓手,培养引进高层次卫生人才,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群众认可度高的专科,提升沙田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成高品质、有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通过沙田镇名医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全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的积极性,进一步选好、用好和留住医疗卫生人才,发挥名医品牌效应,引领带动特色学科、核心学科建设,争取到2020年1~2名卫生技术人员入选市名医。
通过培育沙田镇医疗名科,在辖区范围内医疗单位遴选2-3个具备潜力的核心学科给予政策倾斜和经费资助,结合市级特色专科、重点专科的创建要求,打造有区域影响力的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带动沙田的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建成1~2个市级重点专科或特色专科。
三、工作任务
成立沙田镇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评选办公室”),设在沙田镇卫生计生局(简称“镇卫计局”),主要负责确定名医和临床重点培育专科评选的基本原则、程序与方法,组织开展评选等有关工作;邀请东莞市医院协会、东莞市医学会专家组成评选专家组(简称“专家组”),由专家组评选出推荐人选或专科。
(一)名医评选
名医评选每三年评选一届,于申报当年10月份集中申报、受理和评选。三年管理期内实行动态管理,每届评选名医不多于18人,原则上评选1人/学科(含二级科目)。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减,但名医总数不得超过市卫计局统计的上一年度沙田镇执业(助理)医师数的10%。
1.评选对象
在沙田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专业技术岗位上连续从事医疗(含中医)、护理、医技、药学(中药学)、预防、保健、疾控、公共卫生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含在编人员和在莞工作一年以上并与工作单位签有3 年以上聘用合同的人员,提供近一年社保参保缴费凭证),且年龄应未满60 周岁(年龄计算以申报当年12月31日为限)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护理专业暂不纳入2018年评选范围。
2.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尚的医德医风,在诊疗工作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深受同事、病人及家属的肯定和赞扬。
(2)注册在沙田镇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近5年每年均达标,执业医师在连续2个医师定期考核周期合格者。
(3)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交流能力,有严谨的治学态度,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具有积极带动作用,得到同行认可和社会群众赞同。
(4)严格遵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要求,廉洁行医,无收受红包“回扣”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近5年内无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等重大差错事件。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副高以上职称,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月(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每周专科门诊时间不少于1天,从事基层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工作的,在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满2年);其业务工作量或技术水平处于院内或科内前列。
(6)近五年取得以下业绩二项以上:
①作为第一负责人承担市级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验收。
②在市级以上学会专业委员会任常委以上职务,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任编委以上职务。
③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 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的专业期刊(含中医杂志)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
④对某一疾病的防治研究开创较为独特的方法,或者擅长于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等领域工作,具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得到同行公认。
⑤以第一负责人组织举办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项以上。
⑥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完成人)。
⑦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后在二甲以上医院工作满5年,或长期扎根基层,连续从事医疗卫生工作20年以上。
⑧获得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完成人,或市级科技成果三等奖(前三名完成人)。
⑨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项)。
⑩东莞市四类以上特色人才。
3.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按照评选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申报书,连同有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交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者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由所在单位通过内部评审、组织考核等形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原单位公示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评选办公室。
(3)资格审查。评选办公室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公众投票环节。
(4)公众投票。名医候选人推荐资料将在沙田镇官方微信专题页面上发布,由公众进行投票。沙田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东莞健康沙田等官方微信开设沙田镇名医评选专题页面,供公众网上投票。
(5)综合评审。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公众投票和专家组评选分值分别占20%和80%,经两项加权,择优评选出拟入选人员名单。领导小组对专家组评选出的拟入选人员予以集体研究讨论,初定入选人员名单。
(6)人员公示。评选办公室将领导小组审定入选人员名单通过沙田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监督评议。对有异议的,评选办公室将进行调查核实,做出相应处理。
(7)审定公布。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沙田镇名医,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4.名医管理
(1)评定为沙田镇名医的颁发沙田镇名医荣誉牌。在三年管理期内,镇名医享受名医特殊津贴,按每人1.2万元/年(即1000元/月)的标准分期逐月发放。期满后,不再享受名医特殊津贴,保留沙田镇名医称号。鼓励镇名医积极参加更高类别名医评选。成为市名医,将自动获得镇名医称号,镇名医补贴发放至市名医管理期结束。镇名医不能连续参加本镇同类别及更低类别名医评选。
(2)镇名医将自动纳入沙田镇医疗卫生专家库,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充分发挥其在政策制定、事业发展决策和重大科技立项等方面的咨询、指导作用。
(3)优先推荐镇名医人员申报国家、省、市级人才项目评选,所在单位要为其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在其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外出学习考察、参加学术活动、科研立项、学科建设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倾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镇名医称号,收回名医荣誉牌。在管理期内的名医,从取消称号次月终止当年特殊津贴的发放。
①由专业技术岗位转为其它岗位的;
②调出本市的;
③调离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
④辞职、辞退的;
⑤在年度、中期和终末考核不合格的;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5)镇名医实行年度考核评价。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并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考核情况,领导小组负责综合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表现和业绩成果两个部分。德能勤表现主要包括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廉洁自律和履职情况;业绩成果主要包括承担项目、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学术影响、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考核结果放入个人档案并作为特殊津贴奖励的主要依据。
(二)名科培育
名科培育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每年考评一次,评定工作于申报年度10月份集中申报、受理。建设周期内,规划遴选1个重点专科、2个特色专科,评定为“临床重点培育专科”的,将按“重点专科12万/年、特色专科8万元/年”予以经费补助,成功创建为市级重点(特色)专科的,镇政府根据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建设周期满后,经评估可继续申报下一周期的名科培育。领导小组负责临床重点培育专科评定、监督和动态管理,专家组协助拟定评审实施方案、申报指南、评估指标、组织评估和考核。
1.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
申报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所在医院应当为二级以上医院,公立医院的需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
②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并推行单病种管理;
③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
④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⑤独立建制的二、三级学科(具体根据《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学科发展情况及学科分类现状确定)。
(2)医学技术水平
专科整体技术水平处于市内领先或先进水平,部分项目在市内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和影响力,能应用具特色的诊疗技术、医疗服务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的诊治问题,疗效确切。医院及科室内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涉及临床应用的限制类医疗技术,需严格备案管理并有效开展。社会认知度高,专科效益明显。
(3)医学医、教、研水平
科研水平较高,近5年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效果;曾获市级以上科技奖励,在市内有一定影响。近3年在国内外着名医学杂志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其中论着不少于3篇。每月最少举办一次学术活动。相关学科(或辅助学科)对该学科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撑。
(4)人才队伍建设
学科带头人为3年副高职称以上现职人员,有较强的医疗、护理、科研、教学和管理能力,在市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专科人才队伍中,高级职称2名以上,以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体、年龄、学历、知识结构和职称结构比较合理;护理人员配备达到省标准,层级结构合理。
(5)专科管理
注重内涵建设和科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诊疗规范健全。诊疗流程合理、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整体医疗服务管理科学,社会及病人满意度高;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着,近三年来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且为同等责任以上的医疗事故。
(6)支持和保障
申报单位有学科建设总体目标规划和实施方案,有政策和资金支持。业务用房和设备方面,临床科室30张床位以上,病床使用率达到有关要求。非临床科室有足够发展的业务用房面积空间,配备专科发展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配套设施完善。
2.创建流程
(1)遴选培育专科
申报单位根据业务建设和发展规划、有关专科的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及长远发展方向和建设目标,论证并遴选2-3个专科作为院级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要制定一套完整的专科建设规划,所制定的专科建设规划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要有总体目标和分阶段实施目标。专科建设方向和预期目标要明确,具体实施计划操作性要强,并有坚实的保障措施。
(2)组织申报审定
申报单位组织纳入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计划的科室,按要求填写《沙田镇临床重点培育专科申请书》(详见附件3),上报镇卫计局进行审核。镇卫计局邀请评选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专科,从专科技术优势、发展潜力、整体建设目标的合理性、可行性以及重点发展的诊疗技术的先进性、科学性进行综合考核论证和期末综合评估。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的意见,按照“择优扶持”的原则,认定沙田镇临床重点培育专科名单。
(3)考核验收管理
名科培育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和期末综合评估。镇卫计局与申报单位、申报单位与申报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专科建设期间,申报单位要在每年12月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镇卫计局汇报实施情况,镇卫计局组织年度考评。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重点培育专科,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期末综合评估不合格的,取消其沙田镇临床重点培育专科资格,并予暂停下一个周期的创建申报。
(4)资金拨付
确定为培育专科的,首年的资金(含财政资金和申办单位配套资金)完成评定手续后一个月拨付专用账户。其他的年度资金待通过年度考评后拨付。
3.名科管理
(1)临床重点培育专科申报单位应以等额比例安排配套建设经费。专科建设经费(含申报单位等额配套资金)应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资金使用应遵循“突出重点,保证必需,合理有效”的原则。专科建设责任人要严格执行专科建设经费预算,所在单位要对项目的经费开支行使监督权,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2)申报单位要加强对本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建设的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工作,亲自部署规划,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科建设管理的落实。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加大对专科建设的支持力度,对人才引进培养、设备配置、技术准入、外部合作、学术环境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认真解决专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划如期推进目标任务。加强医学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的开发应用,争取在建设周期内形成专科特色和技术优势,争创市级重点(特色)专科。
(3)临床重点培育专科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擅自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向镇卫计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更换负责人相关资历证明,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撤销其沙田镇临床重点培育专科资格,并予以暂停一个周期的创建申报。
①所在专科发生一级医疗事故并负完全责任及主要责任的;
②所在专科在人员准入、技术准入等方面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4.建设内容
(1)完善专科设施设备
根据临床诊疗科室标准,加大科室规范化建设力度,配备专科发展必备的业务用房、专科床位、专用医疗仪器设备,完善配套设施,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目标:基础设施完善,专科设备先进,业务用房达到要求且使用率高。
(2)争创医疗技术优势
以着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诊疗水平为重点,根据专科建设方向,选准重点突破病种,加强国内、省内外技术合作和交流,突出重点,培育自身品牌。特别注重高精尖技术临床运用和急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手段,扩大科室影响力。引进推广新技术,能应用具有特色的诊疗技术、医疗服务解决问题,疗效确切。
目标:技术先进,诊疗水平高;疗效显着,群众反响好。具有较强的解决疑难、复杂、危重病能力,专科整体技术水平形成专科特色和技术优势,有1个以上主要病种诊疗在市内具有一定的专业特色和影响力。建设周期内门诊人次、收治住院例数明显增长,治疗效果处于全市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技术辐射能力。社会及病人对具特色的诊疗技术、医疗服务满意度较高,专科效益明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沙田镇医疗技术水平。
(3)增强人才培养能力
采取“请进来”与“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进与培养技术带头人和业务技术骨干,通过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培训和共建等方式,努力争创临床教学医院。重视科室传帮带,推动年轻队伍快速成长,培养市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医和专家。积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承办市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广新技术及基层适宜技术,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技术水平。
目标:通过教学医院评审,建设一支学术水平较高、发展后劲较强的学科队伍。学科在市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专科人才队伍以本科以上学历为主体,年龄、学历、知识结构和职称结构比较合理。整体团队协作好,科室传帮带氛围好,年轻医生、护士健康成长。
(4)加强学术能力建设
积极鼓励科室开展临床科研教学,注重总结危重病症和疑难杂症病例诊疗经验,提高科室在相关诊疗领域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规划专科学术活动,组织承办高层次学术会议,撰写高档次学术论文,活跃专科学术氛围,提高学术研究水平。
目标:科研水平在市内有一定影响,承担省、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争取获得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每月科内举办学术活动不少于1次,每年举办院内或市内学术活动最少1次。3年内在国内外医学杂志上发表论着5篇以上。相关学科(或辅助学科)对该学科具有较强技术支撑。
(5)重视专科内涵建设
注重科学管理和内涵建设,争取优势资源支持,加强与省、市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对接医学前沿科技,引进一流的管理体系和医疗技术,打造市内外较高声誉的专科。传承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优良传统,体现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时代气息,突出救死扶伤的行业特点,倡导仁心仁术、团结向上的医学人文精神。
目标:科室质量管理与控制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和绩效运行考评各项指标在全市处于先进水平。医护人员业务过硬、作风扎实、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是提高临床医疗水平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实现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遵循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积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通过开展名医评选、名科培育工作,鼓励医疗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刻苦钻研业务,大胆创新,发挥骨干作用,提高专科医疗水平和疑难重症救治能力,进一步提高沙田镇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医疗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二)精心组织,明确分工
镇卫计局要充分调动辖区内医疗机构参与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的积极性,摸清各专业综合实力在市内所处的地位,指导具备条件的医院开展申报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好评审考核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宣教文体局要加大对名医名科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名医名科建设发展环境,引导沙田镇医疗卫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各医疗机构要对照标准,组织医务、质控、护理、人事、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或委员会对申报人员和科室进行内部评估,对符合有关条件的人员、科室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集中申报,密切配合完成有关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和答辩等相关工作。
(三)重视人才,加大投入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技术人才的建设,注意挖掘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为重点专科引进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后备力量创造有利条件。把培养高层次人才摆在突出位置上,尤其加大中青年骨干的培养力度,通过引进、选送、协作、帮扶等多种渠道完善人才梯队,力争在3年建设周期内也打造出高水平的专科技术团队。各医疗机构要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克服重资历、轻能力、轻业绩的倾向,逐步建立与工作业绩相联系,鼓励人才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充分调动优秀人才的积极性。
(四)突出内涵,确保实效
各医疗机构应以名医名科推选培育工作为契机,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质量为目标,努力改善院级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的基础条件,建立具备可持续发展的医疗技术队伍,加强专科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本工作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3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