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7330985/2018-0515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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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万江街道办事处 发文日期:2018-11-21 17:09 - 名称:
关于《万江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制定说明(修订情况解读) - 文号: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万江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规范集体资产管理行为,切实保障社区集体经济的安全运行,我街道拟定了规范性文件《万江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就文件制定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本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结合万江街道实际,制定《万江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和《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
三、适用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行为。
四、制定程序
《实施细则》共分十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了制订依据和管理对象。
第二部分是管理机构,明确了万江街道及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架构。
第三部分是财会人员,明确了财会人员的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是预决算和收益分配管理,明确了收益计算、提留积累、股份分红和社区干部薪酬管理等情况。
第五部分是开支和重大事项审查,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审批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备案的要求。
第六部分是合同管理,明确合同管理要求。
第七部分是资产和负债管理,明确对资金、债权、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资产交易、负债和资产评估工作的要求。
第八部分是土地款管理,明确土地款使用和分配的要求。
第九部分财务公开和民主监督,明确财务公开具体要求、监事会开展工作要求和股东要求公开财务情况的操作要求。
第十部分会计核算和财会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帐、凭证和合同的档案管理要求。
第十一部分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明确财务检查和审计监督的要求。
第十二部分责任追究,明确社区干部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追究要求。
第十三部分附则,明确细则适用范围。
五、征求意见及集体讨论
2018年3月初万江街道农社资办起草《实施细则》。4月初形成《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分别于5月、6月征求各社区、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并提交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6月15日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后综合各方意见后形成《实施细则》(上会稿)报党委扩大会议审议。经会议审议同意并实施《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