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信访_东莞市网上信访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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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创新信访方式,东莞市现已正式开通手机短信信访平台。广大市民可在手机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写短信,发送至“10639888769”,便可提交信访事项。我们将对市民的信访事项进行及时处理,并以短信形式将办理结果回复给市民。

一、受理范围

市民可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通过手机短信向市信访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主要包括:

(一)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的建议、意见;

(二)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批评、建议、意见;

(三)依法可以由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负责处理的投诉请求;

(四)依照《信访条例》,其他可以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办理程序

市信访局将按照《信访条例》、《广东省实施<信访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转送、交办、分发市民提出的投诉请求事项,并督促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认真处理、及时回复。

具体办理流程是:群众发送诉求或建议事项→市信访局接收、登记后将有关事项转送、交办、分发给有关单位办理→信访承办单位进行处理、并以短信回复反馈有关情况→信访人查询办理情况。

三、写信方法

市民按照“姓名#地址#信访内容”的格式编写短信后,发送至“10639888769”便可提交信访事项。市信访局工作人员根据市民反映的问题转交相关部门处理。短信发送成功后,市民将收到“受理号”的反馈短信,该编号用于日后查询。举例如下:


上述例子中,“李四”为信访人姓名,“东莞市某镇”为信访事项发生地地址,“某某公司拖欠工资的详细情况”为信访内容。

四、查询方法

市民在手机上输入“受理号”作为短信内容,发送至“10639888769”,系统会自动将该编号对应的信访件的办理进展情况回复至市民的手机上。市民也可以在“中国·东莞”政府公众网站的“网上信访”栏目中查询信访件的办理情况。

五、注意事项

(一)市民提交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以便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作出处理、进行反馈。另外,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内容;不得有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公民隐私的内容。

(二)若提交的信访信息不真实、不详细,或者带有侮辱性、煽动性、攻击性等恶意内容,工作人员将有权对提交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请不要对同一问题恶意连续、重复提交,工作人员将对提交的信访事项尽快办理,并于30天内给予回复。

东莞市信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