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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 > 业务工作 > 业务指引
- 索 引 号:304219773/2017-0345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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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文日期:2017-07-19 16:20 - 名称:
申领东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流程 - 文号:
办理对象:本市户籍人口(女方满49周岁)
办理流程:
符合领取计生特殊家庭扶助金的人员带齐资料到村(社区)填写《东莞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金申请表》即可,申请表分别填写一式两份(参考后页说明)
办理需提供资料:
申请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子女的残疾人证或死亡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同时提供离婚证或配偶的死亡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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