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04219773/2015-00778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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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文日期:2015-07-02 00:00 - 名称:
2015年东莞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 文号: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的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改革创新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现代治理能力,推动工作重心前移、资源整合下沉,大力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强化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发展党和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动医改纵深发展,转化更大改革发展红利
(一)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在全市40家公立医院实施“医药分开”,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财政补助和奖励机制。探索公立医院药房托管,减轻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经营压力。改革市属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模式,实施综合预算管理,推进成本核算工作。出台《东莞市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促进公立医院转变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持续性的运行新机制,让广大群众和医务人员感受到医改带来的新变化。
(二)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制定出台我市构建分级诊疗体系的政策,发挥医疗、医保、医药、价格对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秩序,率先在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结核病防治管理上取得突破。探索建立出院病人延续护理转介社区机制,确保医疗护理服务的连续性。在水乡地区、谢岗等镇街先行先试组建医疗联合体,落实市内对口帮扶工作,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三)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落实省政府加快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按照“宽进严管”原则,进一步放开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不得以规划限制为由拒绝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放开医师多点执业,探索推行区域注册,试行医师多点执业备案制。鼓励社会资本以混合所有制办医或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大力扶持养生、保健、睡眠、心理、康复、护理、养老等领域健康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医养结合。
(四)完善药品采供保障机制。规范基本药物采购、配备和使用行为,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销售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探索在非政府办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继续推进市属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扩大低值医用耗材采购目录范围。优化药品库存管理,建立以急(抢)救药品为重点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探索推行医疗机构自主联合团购,解决低价药品短缺问题。选取医院试点推行药品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和直接向药企招标采购,进一步压减药品采购供应的中间环节,降低病患的药费支出。
(五)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实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配置总调控,统筹全系统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促进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良性流动,有计划地引进急需短缺人才。探索实行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对严重违反诊疗常规、违纪违法人员作出解聘、调离岗位、注销执业资格等相关处理办法,逐步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奖惩有力”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提高医务人员薪酬总额在医疗卫生单位支出中的比重,提升医务人员工资待遇水平。
(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员人口信息采集长效机制,推进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的互通共享,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拓展出生人口信息共享与监控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智慧医疗”专项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基于健康档案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完善全市预约服务统一平台,打造信息惠民工程。加强卫生计生信息化基础建设,升级改造卫生计生信息专网和数据中心设备,促进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推动信息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加强卫生计生统计工作,发挥动态监测和决策支撑作用。
(七)统筹推进其他改革工作。总结推广家庭医生式服务试点经验,开展家庭医生式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达40%,为城乡居民提供主动、连续、综合、个性化的服务。完成农村卫生站转型工作,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夯实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基础。继续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安排专项资金,分步缓解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和医院的垫资负担问题。
二、创新综合管理服务手段,推动计划生育转型发展
(八)坚持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强化平时检查,突出对部门责任、主要工作指标的考核力度,鼓励各镇街创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推动计划生育转型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办法,发挥考核评估导向作用,将工作重点放在抓责任、抓管理、抓基础、抓常态上,抓好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落实。
(九)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文关怀,完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群众自治的基层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根本转变。加快整合基层计划生育和社区卫生服务资源,稳定和加强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与队伍,加大投入,加强培训,提高待遇,保证基层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照章理事。继续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做到快审快批,强化政策宣传引导。
(十)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民生建设。深入开展以“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为主题的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宣传发动群众自我建设,广泛传播新型婚育观念。推进东城街道“新家庭计划、家庭发展能力建设”国家级项目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各项政策,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持、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工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纳入居家养老无偿或低偿服务范围。
(十一)优化出生人口性别比结构。落实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分工协作机制,强化人口计生兼职单位职责,在工作上主动配合,在政策上互相衔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新格局。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继续加大打击“两非”行为的力度,促进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化。
(十二)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突出重点区域,开展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做好动态监测调查工作。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促进流动人口融合。积极在推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开展综合治理和区域协作、推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等方面先行先试,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积分入户工作。
三、狠抓公共卫生和计生服务,落实重大疾病防控措施
(十三)切实抓好卫生应急处置。针对传染病流行的特点,加强传染病疫情风险监测评估,建立传染病疫情分析评估制度,及时掌握疫情变化趋势,提前发布预警,做好应对准备。认真履行联防联控牵头单位职责,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防控工作,配合食品药品监管、教育等部门应对食源性疾病聚集性疫情。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队伍能力建设,做好安全生产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十四)全力做好重大疾病防控。明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指导镇街(园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强化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业务技术水平,规范信息报送。认真落实重点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加强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耐多药结核病筛查监测、流感监测及虫媒监测,坚决遏制登革热和手足口病出现大的暴发流行疫情,努力减少重症死亡病例。继续做好麻疹等疫苗接种对传染病的防控,强化慢性病、性病、严重精神障碍等疾病防控。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职业卫生的监测,减少危险因素对人群健康的危害。
(十五)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积极开展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三个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卫生保洁工作,督促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切实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开展以灭蚊、灭鼠为重点的除害防病行动,加强病媒生物防制基础设施建设,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效果评估,做好病媒生物防制有偿服务机构备案工作。落实控烟各项措施,探索公共场所禁烟执法。
(十六)实施妇幼健康服务项目。继续抓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强化出生缺陷三级防线,实施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等出生缺陷干预项目,并将项目实施情况与年终考核评估结果挂钩,增强实施效果。加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建立便捷畅通的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继续控制在低水平。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继续为广大育龄妇女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发放和“三查”服务,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补助,加强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指导。
(十七)大力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继续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婚育新风进万家”、“青春健康教育项目”等系列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国家级健康区(县)试点、“健康促进示范单位”、“广东省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新建一批省卫生计生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推进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各类卫生计生宣传日主题活动为着力点,将健康教育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融会贯通,加强计划生育政策与生育保健科普宣传,创办“健康大讲堂”活动,引导群众树立科学防病、就医和婚育新风尚。
四、加强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
(十八)强化核心能力建设。以三级医院复评为契机,促进三级医院建设,探索三级管理医院退出机制,适时启动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推动各级医院在诊疗标准、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内涵建设等方面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专科护理人才和重点护理岗位护士专业化培训,逐步实现全市医院重点护理岗位护理同质化。推进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培育一批适应本地需求的临床重点专科和特色专科,争创国家级、省级重点专科。落实好卫生援藏、援疆和粤北地区的帮扶工作。积极争取组建市干部保健机构,做好重要医疗保障工作。
(十九)规范医疗服务管理。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推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继续委托第三方开展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评价工作。加强医疗技术临床路径管理、血液质量管理、手术分级管理,继续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程,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加强医院感染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工作。规范抗生素的管理与使用,健全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机制,采取处方公开点评等措施,推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二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继续推行预约诊疗服务、诊疗“一卡通”、“先诊疗,后结算”、送医送药下乡等便民惠民措施,推广温馨告知卡、健康教育卡、随访联系卡的“三卡”贴心服务,体现人文关怀,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全面深化“平安医院”建设,落实医务人员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制度,研究制定我市医疗过错行政处理规定,加强医疗行业管理。继续发挥医调委第三方组织作用,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为主体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妥善处理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保持依法惩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为医务工作者创造安心、放心、舒心的良好执业环境。
(二十一)推进科教兴医工作。加强卫生计生科技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与监督,加大科技成果推广力度。大力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加快推进医教协同,着力构建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推进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启动住院医师和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发挥好卫生职业教育平台作用,提升东莞卫生学校办学层次,申报组建东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二十二)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三名三进”工程,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推进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继续开展师带徒工作,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建设项目,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继续发挥好中医药在深化医改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加强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的研究,实施中医优势病种突破项目,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加强中医药科普文化建设和对外合作交流。
五、深化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卫生计生行业形象
(二十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与制约,进一步完善廉政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加强新形势下党建工作,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把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级党组织书记是否称职的首位标准,作为考核班子、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按照“六有”标准,深入开展创建“党员先锋服务岗”和“党员先锋服务队”活动,积极打造卫生计生系统“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十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做好下放事项的上下衔接,将改革重点向后续监管转移,着力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的监管网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的合法性审查,做好现有政策规定的废立改工作,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彻于卫生计生工作的全过程。
(二十五)创新监督执法手段。完善综合监督体系,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监督执法队伍与资源的整合。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培训、行业指导和执法稽查,开展重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建立一支“责权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的卫生计生执法队伍。通过飞行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明查暗访相结合的监督模式,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组织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出租承包科室、非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治理医疗废物处置等专项行动,查办大案要案,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落实好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诊疗、传染病防治等专项监督检查。
(二十六)持续改进行业作风。继续督促推进“阳光用药”、“阳光采购”、“阳光物流”和“廉洁诚信医院”建设。加强职业道德和法规法纪教育,加大行风建设明查暗访和回访通报力度,深入开展收受医药回扣、“红包”和医疗乱收费的专项治理,引导医务人员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发挥任中审计预防性作用。巩固和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整改事项落实,建立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二十七)引领舆论宣传导向。完善新闻发布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促进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妥善处理和应对新闻事件特别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新闻报道,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媒体应对和舆论引导能力。继续办好用好《东莞卫生计生》机关报,借助各级公众网站、官方微博、健康信使等宣传平台,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多形式、多角度展示行业改革发展的特色与亮点,总结推广便民惠民措施,传递促进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提升行业社会形象。
六、全面筑牢事业发展基础,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十八)谋划编制五年规划。开展卫生计生事业“十二五”规划实施终期评估,分析研究本地区本行业发展形势,启动卫生计生事业“十三五”规划工作,同步编制医疗机构设置、重大疾病防治、人口健康信息化等专项规划,注重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并与市“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衔接。做好规划的配套政策制定,谋划好支撑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重大工程。
(二十九)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好市人民医院分院建设工程纳入市重大预备项目计划的政策优势,最大限度地加快规划建设相关工作,年内实现项目动工。抓紧市中心血站搬迁至市卫校旧址改建工作,协同石龙镇政府推进市儿童医院建设。增强建设项目主体单位的攻坚意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度安排的时间节点要求,把项目基础性工作特别是土地报批、资金审批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十)抓好安全维稳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督导检查,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开展本系统社会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省、市信访系统以及市12345热线平台、阳光热线网络问政平台各类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调查处理、转办跟踪和答复回应,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积极推动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减少矛盾上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