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_专项规划_市卫生健康局__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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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04219773/2014-00773 分       类:
  • 发文机关: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发文日期:2014-05-06 00:00
  • 名称: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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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状况

“十一五”时期,在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力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紧紧围绕“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核心任务,真抓实干、开拓创新,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全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的完成情况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06-2010年,我市户籍人口政策生育率分别为94.69%、95.48%、96.28%、96.75%、96.97%,实现逐年提升;全市户籍人口出生率分别为10.12‰、10.39‰、10.77‰、10.67‰、10.90‰,自然增长率分别为5.85‰、5.98‰、6.23‰、6.31‰、6.23‰,顺利完成“十一五”工作指标。

2、倡导婚育新风。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创建“企业员工生殖健康优质宣传服务活动”、“广场人口文化建设”、“人口文化动漫建设”等项目,着力打造人口计生宣传服务的重要品牌、亮丽名片。镇级广电站100%开设人口计生栏目。全民性人口计生基础知识、生殖健康知识知会率达95%以上;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100%。

3、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为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我市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计生养老奖励扶助制度。截至2010年12月,为9153名符合条件的领取人发放计生养老奖励扶助金1.24亿元。自2009年起实施“节育奖”制度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为1187名符合条件领取“节育奖”人员发放891120元,为43名符合条件领取特殊家庭扶助金人员发放108000元。完善的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体系和利益导向机制,提高了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有效控制出生人口数量,促进社会和谐,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4、推进人口计生居民自治。不断探索“村改居”后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有效管理模式,结合我市“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进人口计生社区居民自治,引导社区居民实现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同时,创建南城蛤地等一批人口计生工作示范社区,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社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实现“村改居”后社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5、开展优质服务。逐步完善计划生育公共技术服务体系,全面启动和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三大工程”,即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正常开展节育措施、孕情检查工作,已婚育龄妇女季度检查率达96%以上;2006-2010年全市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分别为0.64%、0.60%、0.56%、0.51%、0.48%;100%的地区实现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到预定工作目标。

6、提高人口信息管理应用水平。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积极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运用《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系统》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实现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信息覆盖率和主要数据项完整率达95%以上,信息和逻辑关系准确率达90%以上,大大提高信息系统数据库质量;不断完善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现代化。

7、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三有四同”工作要求,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2006-2010年,我市流动人口政策生育率分别为85.58%、83.79%、84.69%、88.53%、94.97%,年均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手术服务达4.63万例,有效控制流动人口政策外出生,提高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水平。

(二)主要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1、领导重视,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坚持人口计生工作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不断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制度。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市镇(街)领导班子和村级两委会工作实绩量化评比之中,坚决实行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各镇(街)党委、政府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统筹考虑,综合决策,确保目标管理的落实。市人口计生局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每年的《东莞市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年终定量评估和平时工作检查、专题调查的有机结合,指导各镇(街)按要求开展日常工作。经考核,“十一五”期间全市各镇(街)均全面完成人口计生工作年度目标任务。

2、贯彻落实《决定》,工作新机制进一步建立。2006年,中央、省《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分别出台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东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中面临的8大主要问题,明确了“十一五”时期的9大任务,要求建立和完善具有东莞特色的10大工作新机制。2007年,市委、市政府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定》纳入全年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的重点工作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和人口计生工作者深入学习。通过制定《东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和完善具有东莞特色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指导基层开展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具有东莞特色的层级动态管理、利益导向、依法管理、流动人口、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群团合作10大工作新机制。

3、开展“两无”活动,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2006年,根据省人口计生委开展“两无”创建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市全面开展“创建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和无政策外出生村(社区)活动”。为把“两无”工作任务抓紧抓好抓落实,我市创新工作模式,以设立项目的形式实施“两无”活动,制定《东莞市开展无政策外多孩生育镇区和无政策外生育村(社区)活动项目文本》,有力指导基层计生工作,推动“两无”活动健康开展。五年来,通过落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完善日常管理制度、拓展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等措施,顺利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2010年,共有无政策外多孩出生镇(街)26个,无政策外出生村(社区)384个,分别占全市镇(街)总数和村(社区)总数的81.25%、64.76%。“两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

4、倡导婚育新风,大联合大宣传格局进一步形成。“十一五”期间,我市大力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活动,倡导婚育新风,建设和谐人口文化,营造大联合大宣传格局。人口计生与宣传部门联合,共同打造主题活动,把"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与社会性别平等"主题融入渗透到"元旦、春节、3·8"等重大宣传日活动之中;拓展宣传阵地,利用镇街、村(社区)400多个文化广场阵地,广泛开展人口计生知识问答有奖活动,重点向广大流动人口传播文明婚育新风和婚育知识。广泛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一方面,开展《东莞市计划生育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修订)》和中央、省、市《决定》宣传活动,以及纪念《公开信》发表30周年宣传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扩展防治艾滋病宣传项目点,把虎门、长安、大朗、寮步、东坑、常平六个镇列为预防艾滋病知识宣传项目定点单位,通过深入广泛宣传,加深群众对艾滋病知识的了解和对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2007年开始,加强与企业联手合作,将人口文化融入渗透到企业文化中,在工厂企业建立人口文化阵地,做好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宣传服务活动。2010年,人口文化创新地融入动漫时尚元素,充分利用电影下乡工程、镇级广电传媒等载体,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动漫建设。

5落实计生优待奖励政策,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实施计生养老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市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一大创新,是当年市政府的重点民心工程之一。计生养老奖励扶助制度于2006年1月1日实施以来,市财政、社保、人口计生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计生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向符合条件的领取人发放计生养老奖励扶助金。此制度的全面顺利实施,对于减轻市民因实行计划生育少生孩子带来的家庭养老负担、提高全社会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起到了积极作用,亦为全国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提供经验。2008年2月18-19日,国家人口计生委在广州召开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论坛,李小梅副市长作了题为“城乡一体利益共享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养老制度”的经验发言,介绍计生养老制度的背景、主要特点和实践体会。我市的计生养老制度受到了国家、省人口计生委领导和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此外,积极探索具有东莞特色的“节育奖”制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农村独生子女双份福利待遇制度,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查环查孕有偿补贴制度等各项利益导向制度,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推动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

6、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职能进一步体现。“十一五”期间,我市从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安全计生的高度,切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组织依法行政专项检查。通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审核、行政执法监察、行政收费检查等专项工作,夯实行政执法基础,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按时调整和核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确保每例征收数额的合法性。做好信访工作。面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做好细致的解释工作。注重做好特殊时期及特定人群的信访工作。“十一五”期间受理信访全部办结,没有发生因计生工作而集体上访事件。实施阳光计生,多次参与东莞电台阳光热线节目,对群众关心的一些计生热点难点问题作现场解答,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回复阳光热线、政府热线以及局网站上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对各类来信、来访、来电均及时妥善办结。

7、实施免费技术服务,计生优质服务进一步拓展。2008年,我市制定《东莞市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制度》,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输卵管结扎术和输精管结扎术和人工终止妊娠等五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计生免费技术服务管理制度的颁布实施,让自觉遵守计划生育的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优惠。

8、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降低。2006年,我市成立了东莞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为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工作提供了组织领导保障。“十一五”期间,我市定期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查处非法开展计生服务、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行为30起;对群众举报的“两非”案件进行查处,协助湖南蓝山、江西黎川、安徽濉溪等省、市“两非”案件在我市的调查取证工作;结合再生育审批,强化人口计生日常服务管理,对安排再生育特别是已怀孕的实施全程跟踪服务管理。“十一五”期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性别比逐年降低。

9、规范管理服务,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市从抓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社区)和做好信息管理与交换工作三方面着力,强化服务管理,推动实现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每年5月份组织一次声势浩大的以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为重点的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专项活动。制定《东莞市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社区)工作方案》,指导各镇街做好计生人员、经费、场地、设施等方面的统筹安排部署,严格按照有关内容和标准开展创建工作,确保示范村(社区)的工作质量,做好带头示范作用。做好信息管理和交换工作。全市形成了横向的“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与“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平台”相互配套,纵向的省、市、镇(街)、村(居)四级互通,对内信息管理与对外信息交换相结合的信息网络管理新格局。2010年,应用“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通报信息456823条,通过“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通报信息178073条。

10、推进信息化建设,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我市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口计生网络系统作为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不断强化信息化建设日常性工作。做好全市人口计生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软、硬件系统维护工作;各镇街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流动人口、决策分析、优质服务等子系统,逐步实现日常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从统计台帐、生育审批、优质服务、信息交换反馈、工作决策到流动人口管理,电子政务及信息化的应用已渗透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同时,不断提高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的覆盖面,截至2010年12月,建立户籍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信息37.06万条,实现了全覆盖;建立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数据库信息108.53万条,基本涵盖了居住相对稳定的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每年开展全市人口计生信息技术岗位练兵、知识竞赛活动,根据不同岗位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不同要求,以自学、互助、培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员和系统操作员的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2007年底,由市人口计生局,清溪、虎门、莞城计生办等单位信息技术人员组成的东莞市计生信息技术人员代表队参加了全省信息技术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荣获团体第三名。

11、强化素质能力,人口计生队伍形象进一步提升。我市积极配合参与省人口计生委组织的"三百人才"工程,从2006年起,市计生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三百人才"工程培训班,全市人口计生系统选送优秀基层服务所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计生技术服务水平。建立年度培训制度,每年由市人口计生局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基层计生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例如,2007年市人口计生局举办了15期业务培训班,分设15个培训点,为全市32个镇(街)3070名计生干部巡回授课;2009年,实施“强基工程”,在市委党校举办了6期人口计生系统业务培训班,为全市32个镇(街道)3182名镇、村两级人口计生干部讲授人口计生业务知识。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08年1月30日印发了《东莞市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2008年4月,把握省“三百人才工程”培训班在我市举行的契机,选派了各镇街服务所600多人参加旁听,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2009年8月,举办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技大练兵操作培训及竞赛活动,各镇街人口计生服务所的医技人员共100多人参与。2009年11月,由市计生服务中心,虎门、石碣计生服务所等单位医技人员组成的东莞市计生技术人员代表队参加了全省科技大练兵竞赛活动,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

二、当前人口计生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时期,我市人口计生工作为实现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对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仍然存在着不足,人口规模大,流动人口多,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非常突出,这些问题亟待破解和解决。

(一)人口规模大,社会和谐发展面临挑战。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我市常住人口为8220237人。庞大的人口规模给我市资源环境、社会管理、产业调整带来巨大压力。

(二)婚育人口多,低生育水平难于稳定。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外来流动人口和户籍迁入人员急剧增加,导致处于婚育旺盛期的人口增多,占总人口比重提高,直接影响稳定低生育水平工作。

(三)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差距大,依法行政难度高。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节育意愿差距依然很大,依法行政、知情选择等工作要求与部分考核指标冲突,人口计生行政安全难以保证,依法行政难度高。

(四)人口计生经费不足,基层工作难于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查证验证、查环查孕、节育手术等经费,主要由镇(街)、村(社区)承担,基层工作做得越好,经费支出就越大,此模式严重打击基层的工作积极性。人口计生经费明显不足,导致部分镇(街),特别是村(社区)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难度较大。

(五)计生队伍编制少,难以应对庞大人口规模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十一五”期末,我市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行政人员编制,仍然是按上世纪八十年代110多万户籍人口的规模配备。面对庞大的人口规模、繁重而艰巨的服务管理工作任务、严格的依法行政和技术服务要求,计生工作人员的配备严重不足,难于应对日常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六)城市化进程加快,新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困难重重。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人口计生原有的服务管理模式、综合治理要求、利益导向机制等不适应新时期的工作发展需求,人口计生工作面临新的困难。

三、“十二五”期间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做好人口工作,建设幸福家庭”为核心任务,探索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东莞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现途径和模式,推进我市人口计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二)发展目标

——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应对人口出生高峰,减少政策外出生人数。“十二五”期间,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4‰、9‰以内。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三大工程”,普及优生知识,加强婚育指导,逐步降低出生婴儿缺陷发生率。

——优化人口结构。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综合治理力度,“十二五”期末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水平。

——普及科学婚育观。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力度,引导育龄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婚育观。

——实现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面提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育龄群众基本享有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已婚育龄妇女意外妊娠率低于0.6%,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0.5‰以下。

——推进人口计生现代化。开展人口计生电子政务探索,进一步开发利用人口信息资源和网络技术,提高人口计生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和管理的时效性。

——创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示范市。力争把我市创建成为“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并积极争取省人口计生委向国家人口计生委推荐申报“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四、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改革,确保“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目标的实现完善层级动态管理、宣传教育、利益导向、技术服务、依法管理、流动人口、出生性别比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群团合作等工作机制,按照“政府统筹、部门参谋、各方联动、群众认同”的基本要求,开展综合改革。

(一)量化实绩,促进层级管理科学化

完善层级管理责任制,落实层级责任,推行动态管理,强化督促检查,形成有东莞特色的“责任包干、任务到人、动态管理、奖罚分明、村(居)民自治”的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机制。改革人口计生考核评估机制,逐年提高优质服务、改革创新等指标比例,以阶段性改革的变动指标为主,减少长期设置的固定指标,增加单项改革突破指标,加强实绩量化考核在人口计生层级管理中的导向作用。坚持和完善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奖罚到人。

(二)创新务实,促进宣传教育特色化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创建“全省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创新示范市”为契机,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全面实施“幸福家庭促进工程”。不断完善“企业生育文化”、“广场生育文化”、“人口文化动漫建设”三大宣教品牌;提升“一校一屋三栏”(婚育学校和分校、新家庭文化屋、公布栏、宣传栏、读报栏)阵地建设;推进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建设;加强新闻栏目建设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策划面向家庭的人口文化活动;结合我市文化名城建设,挖掘各地文化底蕴,创作具本土特色的人口文化作品,构建具东莞特色的人口计生宣教模式。

(三)利益均等,促进利益导向全面化

完善计生养老奖励扶助制度、计生特殊家庭补助和节育奖制度。建立市、镇政府财政为主导,村(社区)集体经济为补充的奖励基金三级统筹机制,确保实现计生利益导向奖励标准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推进免费婚前优生检查、孕期检查、节育手术和生育津贴、独生子女优待等一系列有利于人口素质提高、促进人口性别比平衡、控制人口有计划增长的优待政策,建立全程激励、终身奖励的计生利益导向体系。

(四)强化阵地,促进优质服务标准化

实现全市32个镇街服务所全部达到《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外观形象“六统一”和“三室基建达标”的要求;30%以上的镇街计生服务所硬件建设达到县级计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实现平均每间服务所配备3名以上具有执业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全市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人员比例不低于40%。紧贴群众需求深入推进“三大工程”,建立生殖道感染早期诊治、出生缺陷宣传、免费婚前优生检查、免费孕期检查、孕期保健宣传随访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

(五)依法行政,促进执法规范化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开展人口计生各项工作。按照法定程序实施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人口计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等执法活动按照“谁执法、谁建档”的原则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健全严格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将行政执法的责任分解到每个执法岗位,落实到人,并实施监督检查、考核评估、过错追究。

(六)统筹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生服务均等化

把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各项社会管理范畴,实行统一领导、统筹管理,作为各级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干部工作政绩和各部门评先创优的重要指标。拓展区域协作,在省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的框架下,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工作,拓展区域协作覆盖面和工作内容,创新区域协作的方式方法。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推行免费技术服务、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等措施,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在计生服务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享受计生服务均等化。

(七)综合治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化

从维护人口安全、社会稳定、家庭和睦的高度,采取经济、法律、文化和行政等各种手段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制定有利于促进性别比平衡的社会经济政策和养老保障措施,减少群众的养老后顾之忧;大力提高妇女的受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逐步消除“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形成有利于女孩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试点工作,提高治理成效;严厉打击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八)健全体系,促进信息建设现代化

拓展网络资源,优化网络结构,加强网络监管,提高信息网络交互与共享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网络健全、服务深入、信息综合的人口计生信息网络体系。坚持信息化与业务应用相结合,完善系统信息,提高管理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及时性,促进信息化整体应用。完善人口计生信息化管理规范和制度,确保网络正常运行和系统效能的发挥,按照“谁建设、谁应用、谁维护”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和长效的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制。

(九)引入竞争,促进队伍建设职业化

保持镇村两级人口计生机构稳定,按照服务区域常住人口数量和比例充实编制,增强计生队伍力量;建立职业准入机制,新聘用镇街计生工作人员具备大专以上文化、村(社区)计生专干具备中专以上文化,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从业资格,并经过公开招考、岗前培训,保证队伍质量;规范基层队伍管理,推行村级计生专干“镇管、村聘、村民小组用”的培训教育、考核评估、统一招聘和职责分解管理机制;开展“强基工程”,提高基层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加快职业化建设步伐,建立全方位的干部培训和职业化培训体系。

(十)民主管理,促进群众组织网络化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计生协会科学发展规划纲要》,加强计生协会基层组织建设,协会组织延伸到所有镇街、村居及流动人口聚居的企业和工厂,形成“纵到底、横到边”的组织覆盖网络,实现镇街、村(社区)计生协会组建率达100%,常住人口500人以上工厂企业计生协会组建率达88%。在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评估活动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发挥基层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中的作用,形成“两委负总责、协会当骨干、依法建制度、群众当主人”的运行机制,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服务,全市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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