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编码: |
1046685 | 来信类型: |
求决 |
受理对象: |
市信访局 | 来信时间: |
2018-08-18 |
来信主题: |
中西医结合的执业范围问题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想问一下东莞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可以设二级科目为影像吗?有彩超上岗证。谢谢! | ||
回复单位: |
东莞市信访局,市卫生和计生局 | 回复时间: |
2018-08-21 |
回复内容: |
根据市卫生计生局《转发省中医药局粤中医函〔2014〕231号的通知》(东卫函〔2015〕36号)文件精神,参考《福建省、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一、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分为一、二级科目。中西医结合一级科目为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一级科目为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可设二级科目,具体为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耳鼻咽喉专业、皮肤病与性病专业、精神卫生专业、职业病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学检验和病理专业、急救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专业、特种医学与军事医学专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等。”“二、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的执业范围应与所学专业相适应,并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及聘用专业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各临床科室执业。”综上所述,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可以申请二级科目备案从事医学影像相关诊疗活动。若有疑问,请联系我局中医科23281066。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中医科2018年9月6日 | ||
来信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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