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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咨询国有土地转让的问题
字体大小: 发布日期: 2016-07-06 10:14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信息来源

12345政府热线

来信时间

6月29日

来信主题

市民咨询国有土地转让的问题

来信内容

市民咨询国有土地转让,除了挂牌方式外是否还有其他方式进行国有土地转让,望解答。

回复单位

市国土局

回复时间

7月6日

回复内容

根据《广东省土地使用权交易市场管理规定》(广东省79号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可分为交易鉴证和挂牌交易两种类别。以下是必须在土地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交易的(其中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
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公有经济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公司、企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含以土地使用权为条件进行的合营合作建房);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但必须依法经过批准,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为实现抵押权而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4、判决、裁定需要拍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如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况的其他情形,可以以交易鉴证方式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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