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土资源年鉴(2016卷)东莞市_统计信息_市自然资源局__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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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机关:网站运维中心 发文日期:2017-04-13 10:44
  • 名称:广东省国土资源年鉴(2016卷)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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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土资源年鉴(2016卷)东莞市

广东国土资源年鉴--东莞部分(2016卷)东莞市

【概况】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口东岸,东江下游。北接广州,南连深圳,东邻惠州,毗邻港澳,处于穗深港经济走廊中段,是广州与香港之间水陆交通的要道。截止2014年底,东莞市辖区内土地调查总面积为24.60万公顷。农用地面积10.45万公顷,其中,纯耕地面积1.37万公顷,园地面积3.16万公顷(可调整园地面积1.41万公顷),林地面积3.41万公顷(可调整林地面积0.27万公顷),草地面积0.08万公顷(可调整草地面积0.08万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2.43万公顷(可调整地类面积0.56万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1.39万公顷,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0.30万公顷,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77万公顷,水库及水工建筑面积0.32万公顷;未利用地面积2.76万公顷,其中,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40万公顷,其他草地1.09万公顷,其他土地面积0.27万公顷。

【荣誉】2015年,东莞市在全省节约集约用地考核中排名第一,荣获省政府颁发的节约集约用地一等奖、耕地保护考核三等奖、“三旧”改造考核三等奖。东莞市国土资源局获得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在市“三重”建设服务单位考核中排名第一,荣获全市经济建设类优秀单位、全市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先进单位、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单打冠军等称号。

【土地规划】2015年,东莞市坚持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由市统筹分配,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全年省下达东莞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共1172.20公顷,农地转用指标1027.60公顷。实际上报省市批次216个,共占用新增用地1171.42公顷,农地转用954.44公顷,年度计划指标全部使用完毕。

【耕地保护】2015年,省政府下达东莞市耕地保有量任务不得少于3.16万公顷,基本农田任务数为2.79万公顷。到2015年末,全市耕地保有量为3.67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83万公顷,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的指标任务。2015年,东莞市批准占用耕地279.22公顷,全部采取有偿受让补充耕地形式进行补充,实现了年度耕地占补平衡。

【地籍管理】2015年度,东莞市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22309宗,其中设定登记5582宗,变更登记15560宗,补发登记740宗,注销登记427宗;办理抵押设定登记202宗,抵押变更登记62宗,抵押注销登记378宗;协助司法机关查封1136宗,轮候查封820宗,解封550宗。

【不动产统一登记】2015年,东莞市积极协调各部门,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2015年4月16日,东莞市成立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6月29日,东莞市市编委印发《关于整合我市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市国土局承担,并设立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加挂地籍管理科牌子)。12月11日,市机编委印发《关于印发东莞市房产管理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将市房产管理局归口为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加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牌子,实现了不动产登记职责及机构整合。

【土地利用】2015年,东莞市进一步深化用地报批制度改革,出台《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出台《关于加快全市土地供应的通知》,建立供地约束机制,促进项目快速落地。全年共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建设用地34个批次,涉及133个项目,用地面积908.60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612.43公顷,农用地转用面积512.42公顷,共取得省国土厅批复128宗1443.28公顷。全年共办理土地供应业务219宗715.49公顷。全年共盘活存量土地236宗889.47公顷,处置闲置土地118宗410.80公顷。

【“三旧”改造】2015年,东莞市积极推行“三旧”改造,深入开展政策调研,研究起草“三旧”改造常态化配套政策文件,印发了《东莞市集体经济组织与企业合作改造操作指引》、《关于“三旧”改造土地出让金分成问题的通知》、《关于部分“三旧”改造项目核收地价适用新旧基准地价问题的复函》等政策文件,明晰了村企合作改造操作规范、协议出让地价核收、出让金返还等重要事项。同时,完成改造约224.33公顷(旧厂188.33公顷,旧村18.53公顷,旧城17.47公顷)。除市、镇两级政府外,共有61家企业、6个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三旧”改造,直接拉动投资约180亿元,其中,社会资金投入168亿元。全市共腾出土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4个、公益事业项目2个,完成宜居社区综合整治1个、12.67公顷。完成了产业转型升级项目58个,淘汰、转移了“两高一资”企业2家,引进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7个,投资额超亿元的项目12个。改造盘活存量土地224.33公顷,拓展用地空间约68.40公顷,实现节地率达30%。

【土地市场】2015年,东莞市通过挂牌出让用地153宗,面积783.60公顷;从供应结构看,住宅用地46宗,面积176.06公顷;商服用地13宗、面积14.2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4宗、面积593.33公顷。

【矿产管理】到2015年底,东莞市共有矿山企业10家,其中矿泉水厂9家,盐矿厂1家。认真开展矿产资源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全市10家矿山企业进行开发利用年检工作。有序开展新矿业权设置工作,进一步提升矿产资源勘查管理水平,做好探矿权统一配号工作对接。稳步推进市级矿产规划编制,经公开采购确定由广东省地质调查院编制市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积极配合做好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加快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截至2015年底,清溪镇、樟木头镇、寮步镇3个标段的复绿工程进度分别为90%、68%、60%,其余标段已完工,正进行绿化养护工作。积极探索矿山公园建设,国家矿山公园申报材料已按原申报指南完成初稿,并提交省专家评审组征求意见。

【地灾防治】2015年,东莞市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认真做好排查、预防、监测、应急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委托省第九地质大队,全面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隐患,建立准确台账,实行动态更新。2015年共排查出35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威胁10人以上的一类隐患点共12个,威胁3至10人的二类隐患点共95个。完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选取凤岗、虎门、寮步、长安、清溪镇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试点镇,对危险性高、危害性大的隐患点做好重点防治。认真开展汛期巡查监测,完善市、镇、村三级地质灾害巡查监测网络,加强隐患点及其周边动态巡查,发现灾情立即报告。5月14日在清溪镇举办2015年度东莞市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活动,5月24日省国土厅、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确定我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为2级(橙色)后,迅速做好应急响应,深入现场核查各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提出防治意见,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5年共发生地质灾害及险情3起,未造成人员伤亡。

【测绘管理】2015年,东莞市完成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并积极开展“东莞市地理国情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全面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按时完成统一推广要求。完成“一村一镇一地图”工程,为全市567个行政村逐一编制正射影像地图,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东莞市测绘院工程部在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劳动竞赛委员会组织的“普查标准时点核准百日大会战”主题竞赛活动中,荣获“普查标准时点核准百日大会战主题竞赛活动先进班组”荣誉称号。

2015年,全市有测绘资质单位47家,其中甲级2家,乙级4家,丙级2家,丁级39家。全年完成了37家外来测绘单位登记备案工作,完成178宗《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证,有效保障测绘活动顺利开展。编制《东莞市基础测绘“十三五”规划》,明确全市基础测绘十三五期间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执法监察】2015年,东莞市全力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全市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受到省政府通报表扬。2015年,全市共依法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约67万平方米,复耕复绿土地约446公顷。向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20宗,涉及纪律处分20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69宗,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5宗,涉及土地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

【信访维稳】2015年,东莞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受理、办结信访事项,妥善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被国土资源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15年共受理土地信访事项及违法举报线索519件次,其中“12345”电话(“12336”国土资源违法用地举报电话)举报159次,群众来信217件,群众来访143批40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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