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本部门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燃气、城市桥梁、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生活垃圾和余泥渣土处理等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城市管理、经营、宣教相关公益活动,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升级改造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表
注:
第三部分 2019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9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5385.22万元,比上年增加8084.3万元,增长46.7 %,主要原因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市政设施的投入,加大市场化投入 ;支出预算 25385.22万元,比上年增加8084.3万元,增长46.7%,主要原因是提升城市品位,增加市政设施的投入,加大市场化投入 。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19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3万元,比上年增加1万元, 增加6.5 %,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成本增加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 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6.9%,主要原因是随着车辆使用时间增长,车辆维修成本增加;公务接待费 0.3万元,比上年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长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0.8万元, 比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政府采购情况 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1903.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950.7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4952.4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1054.58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5 辆,单价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0万元。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注:本部门2019年预算无200万及以上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备案号:粤ICP备11012759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