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 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2019年修订版)
2019年3月20日,石排镇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我镇“倍增计划”实施两年来,工作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企业总体发展态势良好。我镇实施“倍增计划”的有关政策措施,得到了企业的一致认同,获得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基于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省名牌产品、市大型骨干企业认定、市创新型企业培育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等政策的终止和镇“创新驱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调整,以及镇“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出台、镇“非公有制经济”政策草拟的基础上,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意见》)。
二、《意见》框架及主要内容
该《意见》共分为六部分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倍增计划有关文件的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以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大力实施“倍增计划”,着力推进石排镇产业总量扩张、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努力实现更好水平发展。
第二部分是工作原则。一是坚持企业为主体,政府政策支持;二是坚持科学化培育,精准化配置资源;三是坚持远、近期目标和计划相结合。
第三部分是目标任务。建立“60+N”扶持机制,力争到2021年我镇科技创新水平上台阶,全镇产业集约化水平有效提升。
第四部分是组织制度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监督管理,落实企业有序增长。二是建立需求导向型扶持机制,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三是供给创新政策要素,实现靶向精准扶持。
第五部分是“倍增计划”扶持政策。明确了“倍增计划”政策从强化倍增企业培育、强化技改转型升级、强化企业品牌推广、强化企业市场开拓、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强化科技创新发展、强化人才引进培育、强化用地空间供给等八大方面进行扶持,通过集聚政策资源,以实际资金和定制化服务支持企业倍增发展。
第六部分是有关事项。明确了该《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至2021年12月31日止;2018年镇政府印发的《石排镇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集约发展水平的意见(修订版)》(石府〔2018〕1号)自《实施意见(2019年修订版)》实施之日起废止。
三、《意见》解读机关和联系方式
本《意见》由镇工信局负责解释,石排镇工信局联系电话:0769-866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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