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结合实际,研究出台适应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图为市民在医保窗口交费。
东莞阳光网3月5日讯 眼下正值全国两会,大量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民生话题,包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药品价格、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生育保险等,成为全国关注的话题。
根据新一轮机构改革方案,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于今年1月正式组建成立。近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邹联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专访,介绍了东莞下一步深化医保制度改革、提升服务保障效能等工作计划与部署。
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
东莞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多项医保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邹联介绍,面对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障需求,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发展目标引领下,市医保局将重点抓好四方面的改革。
首先是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城市,2017年东莞就下发了《关于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全市选择2家公立医院、2家公办养老机构、1—2家民办养老机构或民办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并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东坑医院、沙田镇敬老院、仁康医院等医疗机构纷纷抢饮“医养结合”头啖汤。相关人士透露,有了社保报销,能为入住的老人省不少钱,也是推动“医养结合”被老人接受的最大动力。邹联透露,今年,市医保局将借鉴以往医养结合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研究出台适应东莞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医养结合工作,向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保障。
同时,东莞还将继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服务价格管理,推进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医药集中采购政策,加强高值医用耗材流通和使用管理,引导医疗服务价格合理形成,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此外,力争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和主动谋划市医保中心组建工作,也是今年东莞医保改革的两大重点工作。
本市就读非本市户籍学生将全部纳入参保
去年东莞出台了新的《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结合当前深化医改的最新任务目标要求,对原有医疗保险政策进行整合、优化和完善,推出了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升级版”。邹联介绍,今年在贯彻落实上,市医保局也将推出一系列新举措。
东莞将进一步扩大参保范围,将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的子女全部纳入参保范围;统一居民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城乡居民与职工同等执行缴费年限政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足规定年限后不需再缴费;放宽部分参保关系接续,在本市参保满10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中断就业时,可由个人接续参保关系。
今年,东莞还将研究出台一批适应东莞实际的医保服务管理实施办法,主要包括困难群体二次救助办法、医保对医院高新技术使用支持办法、医联体结算管理办法和特定门诊准入标准,同时,联合卫健、财政部门更新2019年病种分值库,提升医保标准化、精准化管理服务水平。
今年将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费率
根据东莞外来人口众多、制造业企业众多的市情,市医保局今年将持续推进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方便外出农民工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就医结算,同时将继续在不影响待遇支付基础上进一步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
邹联介绍,截至2018年底,全市71家定点医院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备案人数1703人,接入率和备案率100%,东莞参保人在外地就医3.86万人次,结算金额9.57亿元,市外参保人来莞就医1.99万人次,结算金额2.94亿元。今后,东莞将进一步巩固既有成果,及时把新增定点医院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同时,逐步将依法参保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住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纳入省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切实解决异地就医参保人员门诊特定病种垫资负担重、多跑腿的难题。
同时,市医保局还将坚决落实国家和省市降低企业社保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今年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费率。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总费率从2.8%下调0.7个百分点至2.1%,其中,单位费率执行1.6%;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方面,缴费费率由2%下调至1.5%。2019年,预计为全市企业减负22亿元。另外,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由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为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由此降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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