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7966174/2019-12984 分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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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发文日期:2019-05-09 16:35 - 名称: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地铁R2线投放项目需求书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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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我局2019年地铁R2线投放项目需求公告如下,并公开征集服务供应商:
一、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知识及安全管理常识,我局计划选取我市地铁R2线路,在地铁站台投放公益广告宣传。
二、项目实施计划
2019年6月、12月分两期投放(具体投放时间以我局通知为准),每期投放时长2周,每期至少要包括以下3类投放点及对应投放数量(频次):
1、轨道壁轨行区12封灯箱(3030mm(宽)×1460mm(高))投放平面公益宣传广告,地点是鸿福站、天宝站,每个地铁站点在每个投放时段的宣传灯箱不少于4个;
2、站台创意屏蔽门贴,地点是东城站、榴花公园站,每个地铁站点在每个投放时段的宣传门贴不少于4个;
3、LCD灯屏联播,地点是5个站(东莞火车站/东城站/西平站/虎门A/虎门B/展览中心站),每个地铁站点在每个投放时段的LCD灯屏联播不少于6屏。
三、项目实施流程
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和约定的位置进行广告投放。项目承担单位须依照我局的投放要求,负责全程跟踪广告投放过程的相关事宜。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获得广告经营许可证,具有广告发布权,经营范围包括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并在平面、广播、影视、户外广告媒体客户中提供过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等服务经验;
3、需在东莞有服务机构。
五、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方式以固定价格形式,即以我局核定的外包项目(包括:剪辑费用、投放费、劳务费、日常维护及安全管理费、税费等相关费用)的所有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元整。
六、投件要求
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按时投件:
(一)投件资料要求:资料应包括包括营业执照、相关资质、有关工作经验、具体方案及有关报价等。所有投件资料统一A4纸打印,一式三份,每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二)投件方式:密封投递。有关投递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三)投件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八一路一号市机关二号大院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科。联系人:余婧;联系电话:0769-22229196。
(四)投件截止日期:从公告即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17:30截止。邮寄投件的以投件寄出日期为准。
(五)投件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或逾期投件的,一律不予接收。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201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