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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查处一起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案件
2019-04-04 09:28           来源: 【字体:   打印


201938日,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办理医师变更注册时,发现包某提交的《医师执业证书》上无行政机关负责人的签名,公章也存在可疑之处。经调查核实,由于《医师执业证书》被原执业的机构扣留,当事人自作聪明,提供了伪造的《医师执业证书》,本以为能瞒天过海,结果却难逃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市卫生监督所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依法限制其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同时,将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本案是市卫生监督所办理的首起提交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案,市卫生监督所将严格审核把关,查处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所也提醒各行政许可申请人,诚实守信是公民的美德,也是申请行政许可的法定义务,提交虚假材料不仅损了声誉丢了诚信,还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提交的《医师执业证书》

市卫生监督所通过许可系统限制当事人一年内不得申请该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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