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为,提高收费透明度,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1415号)的要求,我局在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基础上,修订了《东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为《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收费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并通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http://dgdp.dg.gov.cn/)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收费单位要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和网上公开制度,在收费场所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优惠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并通过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要切实做好收费的宣传解释工作。凡是没有法律法规等依据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此前已公布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 东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0日
东莞市实行政府定价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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