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公示_节能评估和审查_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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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公示
  • 2018-10-08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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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公众:

依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规定,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开展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就项目主要内容及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建设单位: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距离麻涌4.9km,距离洪梅2.2km,距离中堂22.5km,距离望牛墩8.0km,距离道7.7km。项目整个工艺流程包括了垃圾接收、焚烧及余热利用、烟气净化处理、灰渣收集处理、渗沥液处理等系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焚烧炉车间、锅炉间、汽机间、综合车间、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飞灰稳定化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集束烟囱及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36928.41万元,需筹措总资金139584.81万元,项目筹措总资金中,资本金41877.23万元(包括建设投资40738.77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1138.4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债务资金97707.58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项目已完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根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对项目存在风险因素的分析论证,项目可能存在以下18项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项目前期立项、审批程序的合法性;

2、立项过程中公众参与;

3、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程序和方案;

4、资金筹措和保障;

5、固体污染影响;

6、大气污染物排放;

7、水体污染影响;

8、噪声和振动影响;

9、土壤污染影响;

10、垃圾运输过程渗漏;

11、项目施工管理(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劳动用工);

12、项目运营管理(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劳动用工);

13、火灾、爆炸等突发性事故;

14、对周边土地、房屋的影响;

15、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16、河道防汛影响;

17、流动人口管理;

18、宣传沟通、舆论导向。

三、项目拟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

根据上述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拟采取下列主要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1、项目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前期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批复意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办理手续,手续不完备不予开工建设。

2、通过电话问询、网络平台表达等方式,使得公众能顺利表达诉求,避免负面情绪累积。对于公众关注较多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回复及处理。

3、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投资。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既保证工程进度支付,又降低财务费用。加强工程设计、概预算控制和决算审计等管理工作,降低工程投资。加强地质、自然灾害的预防、预测工作,使工程施工的未预见投资降至最低。

4、项目建设单位要遵守国家及地方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按国家的土地房屋征用征收程序合规合理地对土地进行征用,同时制定土地房屋征收征用补偿程序和方案,补偿方案确定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补偿金并尽快进行建设。

5、对于施工废弃物,要求进行分类和处理,生活垃圾应采取定点收集的方式。

6、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做好施工期及运营期噪声、扬尘、废水等的控制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7、应针对建设项目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系统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的重点放在系统的安全隐患上,并从整体和全局上促进建设项目各个环节的安全操作,并建立监察、检测、管理,实行安全检查目标管理。

8、所有参与工程的人员必须遵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及条例。施工过程中,以施工单位作为村民交流的平台,建立专门的机构,直接处理施工过程中对村民影响的相关投诉和意见,降低矛盾冲突的层级。

9、采用密封式车辆以及专业化危废收集箱来进行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保证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无跑冒滴漏。

10、建设单位设立突发应急处理小组,制订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计划,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

11、建设单位及其他各相关风险责任单位应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理预案,如遇突发情况,启动各自应急预案并做到各部门联动,互相配合。

12、项目建设规范运输车进厂时间段及车辆车速,优化运输路线,降低交通影响风险发生概率。

13、建设单位应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防范治安突发事件。紧密联系和依靠公安部门和周边村委会,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治安防范措施,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

14、加强与市民的沟通互动、及时公布真实信息,通过网络公示、社会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项目与大众有关的信息,加强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四、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公示时间:2018108日至20181012日(共5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或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风险评估单位名称: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联系电话:020-835179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

邮箱:13424077707@139.com

评估委托单位名称: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769-22830935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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