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做好我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节能降耗的源头控制作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东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初拟了《关于转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现向社会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18年
7月31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和资源环境科。通讯地址: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改局;邮政编码:523888;电话:0769-23307437,传真号码:0769-22830933,电子邮箱:dg_fgj@163.com。
有关附件:
东莞市“十三五”工业行业能效指南
粤发改资环〔2018〕268号-《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
20180713关于转发《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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