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东府办〔2018〕103号)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8〕103号 )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