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经信局(经贸办)、财政分局、环保分局,东城、南城街道计统办、茶山镇统计办、横沥镇党政办,市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废止排污费文件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12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按通知要求,我市同时废止相关排污费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废止排污费文件目录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2018年4月26日
附件 废止排污费文件目录
序号 发文单位 文件名称 文号 1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调整广东省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的通知 东价〔2010〕35号 2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关于实行差别排污费政策试点企业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10〕59 3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核定差别排污费政策试点企业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11〕13号 4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核定差别排污费政策试点企业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11〕51号 5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核定部分试点企业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12〕55号 6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补充核定部分试点企业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12〕154号 7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调整氮氧化物氨氮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试点实行差别政策的通知 东价〔2013〕65号 8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关于核定试点企业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13〕89号 9 原东莞市物价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补充核定部分试点企业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价〔2013〕156号 10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保厅关于核定试点企业2014年度差别排污费实际计费标准的通知 东发改〔2014〕385号 11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财政局 东莞市环保局 转发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收费政策的通知 东发改〔2015〕4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