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东发改函〔2019〕385号_服务价格_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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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东发改函〔2019〕385号
  • 2019-03-2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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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万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送来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配套停车场停车收费申请材料悉。鉴于万江街道办同意委托你司对辖区内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配套停车场实行经营收费,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府〔201892号)和我局《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东价〔201034号)有关规定,就停车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费标准按《附件》规定执行。

二、对办事中心行政区内工作人员及公务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三、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四、以上规定从201941日起执行。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通知》(东价〔201021号)规定做好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此复

附件: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326

附件

万江街道行政办事中心配套停车场

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元/辆)

2小时(含)内

6小时(含)以内

6小时以上

免费

3

2小时1

说明:首6小时以内含免费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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