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电灾害鉴定
办事指南
在线申报
部门
东莞市气象局
序号
4
职权编码
45722779030700001000441900
职权名称
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雷电灾害鉴定
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第24号令)第二十四条。
法定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具有雷电灾害鉴定能力
中介服务事项(资质类别)
技术鉴定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雷电灾害鉴定能力的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企业
服务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