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责清单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部门 东莞市农业局 序号 15
职权编码 73499272330600013000441900 职权名称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 农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中介服务事项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法定中介机构资质要求 具有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等资质 中介服务事项(资质类别)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
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的检测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性质  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
服务时限 双方协商约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