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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2015-2017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2015-2017年度

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整改报告

 

东莞市财政局:

      根据《关于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2015-2017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函》(东财函[2018]2265号)文件的要求,我园对照广东科技学院第三方机构作出的《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2015-2017年度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报告编号:DGCZ-JX-2018-013)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和科学,预算执行率偏低

    2、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3、部分项目管理有漏洞,财务监管需规范

4、部分项目执行不到位,业务流程管理应加强

5、整体规划、顶层设计创新不足,特色建设不够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性,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1、加强预算编制的科学规范管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是预算项目顺利实施的保证。林业生产是森林公园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植物的生长有很强的季节性。林业生产项目的实施存在预算项目下达时间与项目开展周期不匹配,每年春节是植树的最佳季节,但由于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经过公开招标、财审等程序,往往延期到秋季才能种植,错过了最佳的时节,而秋季雨水少往往种植苗木需要补种等,造成预算项目需要结转下年结算,影响预算执行率。为此,根据植物的生长特点,我园与市林业局有关部门经过反复研究拟定:从2018年起,凡是林业种植的工作如水源涵养林改造等项目不再按每年申报,而是按生长周期,分2~4年申报;即第一年做勘测、设计、造价咨询及清杂、打坑等前期准备工作;第二年开春雨季种植;第三、四年幼林抚育。这样安排有利于植物生长,提高苗木成活率。我园认为通过对林业生产项目的申报编制方法的改变,能够顺利地对项目开展实施,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尽量做到编制项目科学和规范。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流程。我园财务管理制度中规定:工程项目总费用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必须在住建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总费用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按照市林业局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总费用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50万元以下的,可以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等方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应当向5个以上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的,可采用询价方式选定实施单位,询价时原则上应由不少于3家公司提供报价,按价低者得确定实施单位并经班子研究同意后实施;总费用在5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可采用询价方式选定实施单位,也可直接委托实施,但均需经班子会议研究同意。总费用在1万元以下的,经分管业务副主任和主任同意,可直接委托实施。上述制度实施时要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工作。

对以上相关一般项目经费实施落实到责任股室。对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的实施也制定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继续健全内控制度,规范资产管理制度

1、健全内控制度。我园制订有《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制度汇编》、《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治安员管理细则》、《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财务管理制度》、《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这些制度特别是在主管部门市林业局监督指导下建立的《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财务管理制度》、《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则》、《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对权力运行、预算管理、收入支出管理、工程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决策机制等方面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在内部控制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园将继续按照上级要求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将内控制度落实到每个股室、每个岗位。

2、加强规范项目、资产管理及财务监管。加快珍稀植物园建设,尽早对外开放,发挥科普、观赏功能价值,提高资源利用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项目管理,完善处置程序,加强合同管理,杜绝合同漏洞。加强账务规范处理,我园从2019年1月1日起,同时也是根据财政局要求,改变“收付实现制”核算方式,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方式进行账务处理,对人员经费的核算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通过财务规范处理,可以更好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

(三)完善业务流程,积极开展绩效管理

1、加强林区“三乱”管控。我园继续坚持不懈地采取扎实措施对园区范围特别是超过3.5万亩的私人荔枝龙眼果园进行跟踪管控,会同周边村、镇职能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对园区违建行为实行“零容忍”,规范完善“三乱”管控查处工作制度,成立由30人组成的拆违队,发现一宗强拆一宗,确保园区违建零增长,使园区“三乱”行为完全处于可控状态,直到杜绝“三乱”行为,切实保护好园区范围宝贵的森林资源。

2、加强治安队伍管理。我园将继续强化对所有治安队伍的教育管理,着力提高治安队员的综合素质、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坚持每周一小会,每月一大会,开展治安队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治安员管理细则》等,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水平,争做优秀的治安队员。今后对被有效投诉的当事治安队员进行严厉处理,包括责令检讨、扣发绩效工资、通报全园、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直至解聘除名。积极开展绩效考评,年终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成绩存入个人档案。

3、加强对园区安全隐患排查。公园范围内的水库、鱼塘、水潭存在安全隐患,我园对相关水域管理落实了责任,安排了人员巡查管控,对属于我园管理责任的各出入口广场的水塘、碧幽谷、大板水库等购置了救生圈等救援设施。但园区内的怀德水库、大溪水库、灯心塘水库、龙潭水库、金鸡咀水库、大王岭水库、长湖水库、花灯盏水库等隶属各镇街水利所管理,对此我园将积极沟通,告知各镇街水利部门做好安全措施。

健全巡查管护制度,对设施老化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尽快维修,如果因为需通过政府采购走流程而未能立即维修的,我园会对存在安全隐患和风险的待修设施采取警示、隔离等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事故。

景区主入口广场未能实现人车分流,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我园已作出建设规划,计划在三年品质提升时对各主要通道建设人车分流通道,并将加强园区游客秩序管理,做到安全旅游。

  (四)加快森林公园品质提升

针对我园存在整体建设规划、顶层设计、精品景点建设等方面缺少创新理念和创新举措的问题。目前,市林业局已结合东莞市城市品质三年提升建设规划,对大岭山森林公园进行了品质提升规划,同时大力提倡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公园建设,特别是一些经营项目如康养基地等,目前规划方案即将上报市政府审批。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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