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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山森林公园2018年林木采伐项目招标公告
大岭山森林公园2018年林木采伐项目招标公告
大岭山森林公园现就2018年林木采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具体如下:
一、 招标发包单位: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
二、 项目名称:大岭山森林公园2018年林木间伐项目
三、 项目地点:大岭山森林公园牛角窝、石洞工区
四、 设计单位:东莞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五、 中标方式:出价最高者为中标商
六、投标单位资格:具备造林工程施工丙级或以上,或者园林绿化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不接受个人参与投标。
七、项目概况:择伐区位于大岭山森林公园简肚,面积为329亩,原有树种为马占相思,间伐强度小于40%,砍伐出材量小于540.27立方米。详细的采伐范围及技术要求请查看东莞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制定的《广东省森林采伐伐区更新造林初步设计》。
八、承包方式:实行项目总承包,中标方除按中标金额上交款项给发包方外,还需自行负责人工、材料、工期、质量、安全、税收及其它中标方为完成合同义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含修路、清杂、采伐、运输等一切工序)。
投标单位必须以直属采伐队伍进行采伐工作,不得转包,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方案的各项指标采伐。如承包单位出现有超范围砍伐、未按照设计方案施工、有破坏生态行为的、施工人员不听劝告带火种上山的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发包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有关事宜:
1、包括整个项目的用工量投入、安全生产保险、生产工具、生活、治安管理、税收等由承包单位自行负责。
2、本次采伐项目所出商品材木柴归承包方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需向大岭山森林公园缴纳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最低报价控制为人民币5万元,出价最高者为中标承包方。
十、工期要求: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后5天内组织施工队进场,否则发包方有权没收押金并另行组织招标。本采伐期限截止2018年11月30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工作延误,每推迟一天交误工费500元。
十一、采伐要求:承包单位须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施工,整个采伐施工过程(施工范围、强度等)需无条件接受市林业局、大岭山森林公园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承包单位需在合同期限内将商品材、木柴和砍伐剩下的小树枝清运出伐区。
十二、标函内容:
1、承诺书。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单位单独作出书面承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投标单位有效林业或园林绿化资质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委托授权书。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十三、时间安排:
1、于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上午9时在 大岭山森林公园办公楼召开招标交底,勘察现场,答疑会议。
2、于2018年 9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 大岭山森林公园二楼会议室 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正式委托文书)依时出席。
十四、有关事项:
1、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正(小写:¥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以现金的方式提交,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会开始前向甲方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予以拒绝。落标单位在评标后立即退还,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后退回押金。
十五、评标办法:
1、公开开标。招标单位组织所有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公开开标。按本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审查标函文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的为有效标书:一是本文件第十二条1…5项齐全的;二是投标价等于或高于5万元。
公开开标时,若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或者有效标书不足三份,则本次开标无效,招标单位将重新进行公告招标。
2、确定中标单位。
(1)以出价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当出现两家或以上单位报价相同时,将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2)如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则重新确定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单位者作弃权处理。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076985554701
叶先生 076985551004
东莞市大岭山森林公园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