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双公示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是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管理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的有效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参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性;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原则,行政许可承办单位和行政处罚作出单位要对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负责。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领域或行业的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进行率先归集、率先公示。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发电〔2015〕150号)文件要求:“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组织梳理形成本地“双公示”目录。”
通过对我市各政府部门的双公示信息的梳理、调研与确认,已初步形成《东莞市双公示信息公开目录》,现将全市各政府部门双公示信息资源目录向公众公布。
详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