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一件完整的铜戈,一般应具备戈头、戈柲及其配件龠、 、缨(图五)。1975年,在安阳小屯北地F10出土一件蚌戈,援有胡,带柲,长仅7.7厘米,应是仿铜戈玩物(图六)[8]。据此可知有胡铜戈纳柲方式。

石戈在随葬器物中常见。不但中小型墓葬使用石戈,就连高级贵族墓也用。侯家庄M1001号大墓出土石戈残块54件,墓底中部殉葬坑出土一件大型石戈,长达43.3、宽7.3厘米(图七)[9]。它显然不是实用兵器,而应是一件仪仗用品。

玉戈系商代最为常见的玉礼器之一。殷墟出土商代玉戈,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礼器,形体大,与铜戈相仿甚至大于铜戈;一类为佩饰,小巧玲珑,长度一般在10厘米以下。作为礼器的玉戈,可分两型。A型,曲援,形如镰刀。单刃者弓背,援、内无明显界限。双刃者援、内界限分明。B型,双刃,三角形前锋,援宽,内窄。常见型式为直援直内,双刃,三角形援尖,内有穿。还有玉援铜内戈,华丽珍贵。

殷墟墓葬中随葬玉戈较多者,有小屯M5号墓(妇好墓)(图八)[10]、花园庄M54号墓[11]、郭家庄M160号墓(图九)[12]和侯家庄王陵M1001[13]等。

二 殷商文字所见铜戈玉戈

殷墟甲骨文有“戈”字,通常写作(《合》584正、775正、7767等)。

商代金文中,“戈”字一律作纳柲立置戈状,柲尾常见三爪 ,有的内上还有缨饰,如: (戈父甲鼎,《集成》1517)、(戈父己卣,《集成》4955)、(戈父癸尊,《集成》5660)、(戈觚,《集成》6690),比甲骨文戈字更为写实。

罗振玉分析甲骨文“戈”字说,“案戈全为象形,┃象柲,━象戈”。李孝定进一步解释说,“字为全体象形,中竖象柲,中长横画一端象刃他端象内,直画下端或作,象其。横画一端象内之一端或从,象垂缨”。于省吾说,“统言之,纳戈于柲,下有 ,是为‘戈’之全体,通谓之‘戈’”[14]。

有学者指出:“甲骨文的戈字作,中上部的短横画代表戈头,竖画表示戈柲(柄)。字似安上木柲的铜戈。”[15]据研究,殷商铜戈木柲长0.8~1米。

甲骨文字,本是器物名称,也用作职官名、地名或国名,有时也名词转动词用。就笔者粗略统计,甲骨文字词条凡70余条,其中有用作人名、方国名、地名者,如“戈方”(《合》8397)、“戈受年”(《合》8984)、“戈以齿王”(《合》17307正,《合》17308),“王省戈田”(《合》29379,《屯》1013),“令戈”(《合》14915、19092,《屯》991)、“呼戈”(《合》8405、20171、33378)、“四戈”(《合》3896、34120、34121、34122)。又有“戈人”记录十余条,见于《合》775正、8398正、8399等。戈人,可以理解为制戈工匠(如《考工记》“玉人”),也可以理解为戈国(方)之人。

疑似与征伐有关者,可举《合》33308一版四辞:“甲子卜王从东戈乎侯;乙丑卜王从南戈乎侯 ; 丙寅卜王从西戈乎侯 ;丁卯卜王从北戈乎侯 。 ”本辞“四戈”,孙海波指为“方国名”;李学勤则说“四戈”是指四个叫作戈的地方或戈地的四个部分,商王从“四戈”征伐乎侯;刘钊则说“四戈”之戈字“本为名词,用作动词表示一种杀伐方式”,卜辞“东戈”即“从东面戈伐”之意[16]。

另有“戈”数辞,应与征伐执俘有关。

有卜辞云:“其戈一、九”(《合集》29783。 ,释斧或钺,或释珥),其 字,从戈从人作 或从戈从女作。屈万里说此字“象双手捧戈之状”,学者殆无异议。唯于其义,或曰训“击”,为攻击、击杀之意(严一萍说);或谓“两手举戈投献之形”“为战败而缴械投降之意”(徐中舒说)[17]。总之,该辞是说举行某种军事仪式,进献一戈、九钺。

虽然,卜辞中戈字用作本义者较少,但甲骨文中凡从戈之字,皆有征战杀伐之意,如伐、戍、武、戎、戊等。甲骨文戔字,写作 ,罗振玉说卜辞此字“从二戈相向,当为战争之义,乃战之初字。兵刃相接,战之 义昭然可见”[18]。

总之,戈字本义指兵器戈,用作动词表杀伐。结合考古发现,笔者认为商代真正属于实用兵器的戈主要是铜戈。

殷墟甲骨文中还有“”字,或省作。徐中舒以为“”字“或为戈之异体”[19]。所说可信,但其所指应是玉戈而非铜戈。

关于字,学者先前或释亯,或释辉,或释皀,又疑为,或疑为豆字之省文[20]。目前较多学者将之隶释为圭[21]。

也有学者不同意释“圭”而主张释为“戛”,认为“商代甲骨文中的‘’字,实即‘吉’字上半部,亦即商周时代古戈头形状的写照,它是象形字,‘戛’是会意字,而殷墟卜辞中上 下口的‘吉’也是以 作声符的,说明 古音同‘戛’也同‘吉’,其本义是‘戈头’或‘戈首’”[22]。

刘一曼也认为“ ”字释“圭”可商,指出:“在考古发掘的商代墓葬出土的玉器中,圭的数量极少,妇好墓出土过几件‘圭’,但对其定名尚有不同看法。在商墓中,玉戈相当常见,其数量远较圭为多。玉戈(包括玉援铜戈),前锋较锐,呈锐角三角形,下部之柄(即内)呈长方形,形态与 字最相似。”从而主张释作戈。另外,她又从卜辞辞例上找到了佐证。

《花东》480(1)“丙寅卜:子丁,爯黹、 一、 (珥)九,来自斝。”《粹》1000(卜骨)“其,戈一、 (珥)九,又……”此条卜辞的戈,学者认为指玉戈,“戈一、珥九”相当于《花东》480(1)的“ 一、珥九”。 既然 为玉戈,将之径隶为圭就不够妥帖了[23]。

笔者同意甲骨文 字乃“戈头”象形说,但以为隶定为“戛”“戈”均可商。

殷墟小屯卜辞中“戈”字有两种写法。

《屯》1013:“庚申卜,王其省戈()田于辛屯日,无灾。”

《屯》783:“甲辰卜,惟戈()兹用。”

《屯》2194:“惟兹戈()用”“惟兹戈()用。”

很显然, 字为纳柲戈形,省柲则为 。这是乃戈字(无柲戈首)的重要证据。

此外,从卜辞内容结合其他玉器朱书文字内容,更可有进一步认识。

《合》11006正:“丙午卜,贞,燎王亥;贞,勿燎十牛。”

《合》15147:“…… 女,三 。”

《合》33085:“癸亥贞,伐……祖乙 寻获……”

《屯附》14:“丙辰卜,王于来丁 祖丁。”

从上引卜辞看, 可能是祭品,也可理解为祭名。我们再看殷墟花园庄甲骨卜辞资料。

《花东》193:“乙亥,子叀白 爯用,惟子见(献)。”

《花东》203.11:“丙卜,叀子用眔(珥?)爯丁,用。”

《花东》286.18:“丙卜,叀绞吉 爯丁。”

《花东》286.19:“丙卜,叀玄 爯丁,亡 。”

《花东》359:“丙卜,叀小白 子□。”

《花东》363.4:“丁卯卜,子劳丁,爯黹 一、 九。在 ,狩[自]斝。”

《花东》475.4:“乙巳卜,有 ,叀之畀丁, 五。用。”

《花东》480.1“丙寅卜:丁卯子劳丁,爯黹 一、 九,在 ,来狩自斝。”

《花东》490.2:“己卯,子见(献)以 眔 、璧丁。用。”

《花东》490.3:“己卯,子见(献) 以 于丁。用。”

在这组卜辞中, 作为祭品,与璧、 联称,且有白、玄颜色描述,还冠有赞词“吉”,可知 为玉礼器。也许为了更加明确 为玉器,卜辞中有 字(《村中》459(3)),于 内添加工字,而工乃玉之省(甲骨文 字可省为,为其证,另详)。 专指玉戈明矣。

由此可见, 乃玉戈之象形字。

其实, 字在殷商时期还有另种书体。

1985年,殷墟刘家庄南四座商代墓葬出土19片玉器残件,上面均有朱书文字,词句残缺不全,但大体可窥见属于祼祭之辞[24],如,M42∶1“……公,一”;M54∶1“(祼)于……一”;M54∶3“祼于□辛, 一”; M57∶1“(祼)于小史, 一”; M57∶3“(祼)于祖□, 一”(图一○)。 ,即祼。

资料整理者认为这批玉器为璋,但李学勤根据其形制推测为戈。据其书辞, 为祼祭礼器,李学勤认为此字所之“”乃玉字之省,“所从‘玉’省去上一横笔,当为玉戈专字”, 应隶作 ”。“这些器物当即祼礼所用,可与《萃编》1000的“戈一”对照。”[25]“刘家庄南‘玉璋’朱书文字的文例,都是:‘祼于某人, (玉戈专字)一。 ’”[26]

此说极是。按“ ”为玉字,还可从吉字所从“ ”常简化为“士”(详后),得以佐证。

1999年,在殷墟刘家庄北M1046出土55件“石璋”,其中18件有墨书文字,内容分别为“祼于某君乙或丁”“祼于太子丁”“祼于祖乙、祖丁、亚辛、三辛”“祼于诸子”等(图一一)[27]。李学勤认为:M1046主人为帝辛时人物,其文字中的“”应隶定为“”字,读作祼,“不管是‘石璋’‘玉璋’,它们都是圭、璋之属的祼玉。”他认为墨书内容体现了“M1046墓主的男性亲属的世系”。所谓太子丁应该是武丁之兄[28]。

笔者认为,刘家庄南、北商代墓葬出土的“石璋”,都是“玉戈”——刘家庄北M1046发掘简报谓其“似石似玉,似璋似戈,暂称之为石璋”。其实M1046出土“石璋”多数具备“戈”的特点,如援、内俱全且分明,援有上、下两面刃,内或援上有穿。当然也有援、内不分者,但也是上、下均有锋刃。依此推知,刘家庄南残碎严重的“璋”,也应该是“戈”。至于材质是石是玉,从现代地质学角度讲,应该是石,但它们在商代所代表的或者说商代人们赋予它们的物质属性,应该是玉,因为它们充当的是玉礼器角色。它们是玉戈的替身,是一种专门用于丧葬的冥器“祼玉”(后来的祼圭)。器上的墨书文字, 为 字简体。因此,它们名字应该叫作“ ”。

如此,专表玉戈的 字,可隶定为“ ”。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玉戈(戈头),商代名称可定为 。

按殷墟小屯出土卜辞中,戈字有两种书体——,见前引。其中《屯》1013辞“戈”为地名,谓商王巡视戈地,无灾难;《屯》783、《屯》2194二辞,“戈”为器名,依卜辞常例应属祭祀奉献之物,即礼器。其戈字用而不用,知其必有差异。如果 为铜戈可信,则 应为玉戈:一者该字戈首作 ,表示玉戈;二者传世文物中有铜柲玉戈(美国弗利尔美术馆藏,传河南安阳出土,通高35.4厘米),装饰华丽,为珍贵的高级礼器(权杖)(图一二)[29]。字与之形制十分相像。

甲骨文有字,从从心,应与吉字义近,如:

《合》19212:“……惟豕司。”

综上,关于戈类器物的称名,商代文字存在两个体系。一是甲骨文系,通指所有戈类器物(主要指铜戈);商代金文中,戈字一律作纳柲立戈状,柲尾常见三爪 ,有的内尾还有缨饰,如 。二是甲骨文和玉器墨书文字类,专指作为礼器的无柲玉戈。前者常常用作兵事用字的偏旁,后者则经常用作与祭祀相关字的偏旁,如吉、(合16408)、(合15678)……卜辞常有“吉”与“不吉”的卜问,而显然与燎祭、沉祭有关。而字,为罕见的纳柲玉戈专字。

当然,上述结论也有例外。

《花东》183.17:“癸卜,我人其舟”(《花东》183.18同辞), 隶作 。此辞似卜问事吉与否,则 即吉也。

又,妇好墓玉戈M54∶580内部刻有“卢方入戈五”[30],其戈字作。

尽管有个别例外,我们依然可以相信:铜戈为实用兵器, 字多表征战杀伐;玉戈为礼器, 字多表祭献祈福。

三 关于 的功用

在妇好墓出土玉石戈中,经科学检测,多数为“真玉”(透闪石),如M5∶997、M5∶1013、M5∶445,仅个别为所谓“假玉”(方解石大理岩),如M5∶14[31]。均形制规整,做工精致,抛磨细腻,堪称精品。据对妇好墓出土玉戈的微痕观测研究发现,其玉戈很少有实用痕迹,其中标本M5∶482,前锋有细密摩擦痕,似曾用于切割,但更多标本并无使用痕迹,如标本M5∶14,仅戈尖有磕碰小伤痕。可见,商代玉戈并非实用兵器。而且,从其材料的珍贵、工艺的复杂、材质的易折易损看,也不适宜用作实战兵器[32]。妇好墓玉戈代表了殷墟玉戈的一般情况。

据统计,在殷墟王陵出土玉礼器中,以戈最多,达195件;其次是璧环类玉器,有84件(含石器);再次为玉柄形器,有25件[33]。

有学者对殷墟王陵之外近2000座商代墓葬,从横向等级特征与纵向时代特征两方面对殷墟丧葬用玉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按照墓葬形制、面积、结构、随葬品数量、殉人殉牲等,把这些墓葬分为六个类型(等级),指出,随葬玉器的墓葬占墓葬总数13.6%,墓葬等级越高,随葬玉器数量越多,品级越高。就保存相对较好的中小型墓葬而言,玉柄形器数量最多,玉戈次之,璜、玦、璧、环、瑗、琮依次递减[34]。

上述考古发现说明,在殷墟,玉戈是最重要的玉礼器之一,在独立使用的玉礼器中数量位居首位。

在商代有关记载中,玉戈是重要的礼仪用器。

殷墟刘家庄南、刘家庄北出土的商代石戈文字,记载“祼”于某祖、某人,用一件,或用“祼于某君乙或丁”(见前引),其石戈实乃玉戈之“替身”——冥器玉戈,可知玉戈是商代重要礼仪活动“祼礼”中的主要礼器。

另外,玉戈还用于燎祭、沉祭等祭祀活动中。

有学者认为上列三辞分别是燎祭、沉祭用 之记录[35]。而下辞更明确说燎祭用 。

《合》11006正:“丙午卜,贞,燎王亥 ; 贞,勿 燎十牛。 ”

还有卜辞用祭河,即沉祭用玉戈:

《合补》10641:“丙申卜,叀兹 于河。”“叀旧 (于)河。”

又据卜辞记载,祭祀祖先时常用。

《合》15147:“……女,三。”

《合》33085:“癸亥贞,伐……祖乙 寻获……”

《屯附》14:“丙辰卜,王于来丁 祖丁。”

《合》1950:“贞我□卢□令□ 告于丁。用一牛。”

《合》33085:“癸亥,贞伐……祖乙 ,寻获”“□□卜,宾,贞□粦竹□一牛□三 。”

卜辞有所谓“登圭”记载。

《合》34596:“丙午,宜”,“贞弜酒翌丁未。”

“”作两手捧 状,有人释作“登圭”合文[36]。 所谓“登圭”,就是进献玉戈。

前引《花东》203、363、480、490卜辞,记载子向丁(武丁)进献璧、琡和 ,而子献 、丁受 ,还见于《花东》193、286、475等辞。

在出土和传世文物中,也见有商代玉戈用于进献、赏赐的例子。

殷墟小屯M18出土玉戈上有朱书“在执在入”七字(图一三)。发掘者推测,“可能是殷王朝在 与 进行战争获胜后所书”[37]。有学者认为是指进贡在兆()地执之戈[38]。

美国哈佛大学赛克勒博物馆藏商代玉戈,有铭文曰:“曰王大乙,在林田,艅。”[39] 是祭名, 义为进献。 辞谓名字叫艅的林地田官进贡此玉戈。

1902年,在陕西岐山刘家原出土的玉戈上有铭文曰:“六月丙寅,王在丰,令太保省南国,遇汉诞殷南。令厉侯辟,用邾走百戈。”[40]学者根据其形制与商戈相同而认为是武王伐纣后俘获的商器,在周初分封时为召公所得。

此外,在甘肃庆阳曾发现一件商代玉戈,有“作册吾”三字铭文,表明商王朝与边疆的交流密切。

四 关于“ ”与“圭”的讨论

如今,不少学者将甲骨文释作圭字,从甲骨卜辞和玉器题铭看,词意可通。此说合理性有二。

其一,从甲骨文字形变迁看。

甲骨文“吉”字从口从 ,一般作“ ”(如合709反,合777反,合6247反),或作“”(英545反),或省作“”(合30528),又简化为“”(合28204,英2513,屯2291)、“”(英2510、2513、西周H11∶189)、“”(合38307),偶有异化为“”(合28203)者。即 简化为士,双士( )即为圭(甲骨文“吉”字演化,图一四)。 但是,商代甲骨文、金文并无双玉戈(双士)叠置成圭的例子。如果不能否定甲骨文 是戈首之象形字,那么把它隶为圭,从而让一类器物具有两个相互无关的名字,显然不妥。 更何况,圭字的出现,是晚至西周时期的事情——西周中期青铜器《师遽方彝》铭文有“赐师遽缅珪”(《集成》9897)语,圭字作“”,但此字绝非甲骨文“士”叠置而成,倒有可能是从“ ”字演化而来。

其二,从出土玉器形制看。

按《考工记》列出天子和公、侯、伯所执玉圭名称为镇圭、桓圭、信圭、躬圭,其差别在于尺寸依次递减,但未明形制有何具体不同。描述玉圭形制者只有“大圭”条,云“长三尺,杼上终癸首”,解者均以为其上首作锥状,汉碑有刻图“六玉图”,最早呈现玉圭图形(图一五)[41]。清人戴震《考工记图》绘有玉圭图,圭身呈长条状,圭首作三角形(图一六)。清人吴大澂《古玉图考》罗列众多“玉圭”,夏鼐认为唯有“谷圭”可称圭,他给出的“六瑞玉”图中,圭的形制与戴震所绘图一致(图一七)[43]。

日本学者林巳奈夫认为“琰圭”的原型就是夏商时期的直援玉戈,春秋战国时基本定型[44]。此说可信。即周汉时期的玉圭,源自夏商时期的玉戈。

早在20世纪50年代,考古学家即根据在上村岭虢国墓地发现的400多件石戈中,其形制多有援、内不分而形似圭状者,因此认为“圭、璋可能即从石戈演变而来”[45]。孙庆伟综合了众多西周时期的考古发现认为:“根据戈、圭在器物形制、制作工序和出土位置上的相似性,可以判断两者其实是同一类器物,所谓的圭不过是省略了内部的戈而已。戈与圭异名同实,只是因为其使用场合不同而名称有别。”“玉戈不可能用于实战,而当是礼仪用器。”“当一件形状为‘戈’的瑞玉完成后,为区别于其日常用器以示珍重,故被赋予新命而称为‘圭’。”[46]王辉从古文字演化角度认为:殷墟刘家庄石戈文字“”所从之“”乃“圭”之本字,该字从戈说明圭与戈有渊源关系,有时戈就是圭[47]。

其实,早在商代晚期,玉戈就已经发生了“异化”——出现“无内”玉戈,即,由于玉戈长期扮演非实用兵器之礼仪用器角色(使用时并不纳柲),逐渐便淡化了“内”的功用和地位,以至于出现部分“无内”玉戈,呈现出以有内戈为主体、同时伴有少量无内戈的现象。这种现象在殷墟妇好墓体现明显:在该墓随葬的40件玉戈中,有4件玉戈援、内不分,其中3件(编号337、978、1012)援部微弯曲,横置时可辨上下刃,发掘者称其为戈;另1件(编号950)则难辨上下刃,发掘者径将其归类于“圭”(图一八)[48]。

这种有内戈与无内戈并存的情况,延续到西周时期——如长安张家坡西周墓地出土玉戈,便是如此[49]。其无内戈的形制更加逼近后代所谓“圭”的形象,所以发掘者已经将无内戈称为“圭”(图一九)。

至于殷墟出土的长条状、端刃、后端有穿的一类玉器(图二○),发掘者称之为“圭”[50],与由戈演化而来的“圭”,既非同类,更非同源。

追溯起来,这种认知源自吴大澂《古玉图考》,吴氏是书列出镇圭、大圭、琬圭、青圭、琰圭、榖圭、圭等,把“周礼”与其所见自新石器时代以来“端刃”玉器(现在常被称作钺、圭、璋者)相对应,虽属有益探索,但确因忽视时间因素而不免附会。

可以说,从戈向圭的演化,在商代晚期已经开始。因此,将甲骨文释为“圭”,确有一定道理。然,从殷墟甲骨文字乃纳柲玉戈看,不宜释为圭,而应遵照商代习惯称其为“”,隶定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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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第308~310页,图一七○,科学出版社,1994年(以下简称《殷墟研究》)。

[2] 郭鹏《殷墟青铜兵器研究》,《考古学集刊》第15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

[3] 《殷墟研究》,第311页,图一七一。

[4] 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五本·1004号大墓》,第35页,图一七,“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0年。

[5]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花园庄东地商代墓葬》,第145~153页,科学出版社,2007年(以下简称《花东墓葬》)。

[6]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发掘报告》,图二○一∶1,文物出版社,1987年。

[7] 《殷墟研究》,第317页,图一七七。

[8]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发掘队《1975年安阳殷墟的新发现》,《考古》1976年第4期。

[9] 梁思永、高去寻《侯家庄·第二本·1001号大墓》,上册第114页,下册图版一一九∶1,“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

[10]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图七三、七四,文物出版社,1980年(以下简称《妇好墓》)。

[11] 《花东墓葬》,图一三八、一四○~一四二。

[12]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殷墟郭家庄商代墓葬》,图93,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13] 同[9],上册第113~114页,下册图版一○三~一○九。

[14] 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四册第2308~2310页,中华书局,1996年(以下简称《诂林》)。

[15] 刘一曼《殷墟考古与甲骨学研究》,第258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19年。

[16] 《诂林》,第2308~2310页。

[17] 《诂林》,第423~426页。

[18] 《诂林》,第2391页。

[19] 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第1379页,四川辞书出版社,2014年。

[20] 《诂林》,第1976、1977页。

[21] 李学勤《从两条〈花东〉卜辞看殷礼》,《吉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王辉:《殷墟玉璋朱书文字蠡测》,《文博》1996年第5期;蔡哲茂《说殷卜辞中的“圭”字》,《汉字研究》第1辑,学苑出版社,2005年;王蕴智《释甲骨文 字》,《古文字研究》第26辑,中华书局,2006年;刘桓《甲骨集史》,中华书局,2008年。

[22] 王晖《卜辞 字与古戈头名“戛”新考——兼论“ ”字非“圭”说》,《殷都学刊》2011年第2期。

[23] 同[15],第265页。

[24] 孟宪武、李贵昌《殷墟出土的玉璋朱书文字》,《华夏考古》1997年第2期。

[25] 李学勤《〈周礼〉玉器与先秦礼玉的源流——说祼玉》,《东亚玉器》,香港中文大学,1998年。

[26] 李学勤《祼玉与商末亲族制度》,《史学月刊》2004年第9期。

[2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刘家庄北1046号墓》,《考古学集刊》第15集,文物出版社,2004年。

[28] 同[26]。

[29] 中国青铜器编辑委员会《中国青铜器全集(3)》,第207页,图版二○六,文物出版社,1997年。

[30] 《妇好墓》,第131页,图七四∶1,图七五∶3,彩版一七∶2。

[31] 王强《妇好墓玉器材质检测研究》,《殷墟妇好墓出土玉器研究》,科学出版社,2018年。

[32] 笔者委请张友来先生观察。

[33] 钱益汇、朱雪峰《迁台殷墟玉石器综合研究》,《殷墟妇好墓出土玉器研究》,科学出版社,2018年。

[34] 李楠《殷墟丧葬用玉制度研究》,《殷墟妇好墓出土玉器研究》,科学出版社,2018年。

[35] 杨州《说殷墟甲骨文中的“圭”》,《山西档案》2016年第3期。

[36] 同[35]。

[37]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小屯村北的两座殷代墓》,《考古学报》1981年第4期。

[38] 吴雪飞《安阳小屯18号墓出土朱书玉戈考》,《殷都学刊》2016年第2期。

[39] 李学勤《论美澳收藏的几件商周文物》,《文物》1979年第12期。

[40] 庞怀靖《跋太保玉戈——兼论召公奭的有关问题》,《考古与文物》1986年第1期。

[41] 采自夏鼐《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第5期;日本学者林巳奈夫《中国古玉研究》收集的汉代玉圭图像有武梁祠画像石“玄圭”图、柳敏碑阴“圭”图、益州太守碑阴“圭”图、六玉碑“圭”图、单排六玉图“圭”图等,形制相同,见[日]林巳奈夫著、杨美莉译《中国古玉研究》,图1-1、1-44,(台北)艺术图书公司,1997年。

[42] (清)戴震《考工记图》卷下,商务印书馆,1955年。

[43] 夏鼐《商代玉器的分类、定名和用途》,《考古》1983年第5期。

[44] [日]林巳奈夫著、杨美莉译《中国古玉研究》,第46~53页,图1-39~43,(台北)艺术图书公司,1997年。

[45]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上村岭虢国墓地》,第20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

[46] 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研究》,第19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

[47] 王辉《殷墟玉璋朱书文字蠡测》,《文博》1996年第5期。

[48] 《妇好墓》,图版一一四、八四。

[49]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张家坡西周墓地》,第248~251、254页,图185、188、189,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

[50] 《妇好墓》,图版八四;《花东墓葬》,第178页,图一三四。

(作者:杜金鹏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文物》2022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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